
Chapter 1
01.
Bucky在凌晨一点醒来。
他很少有这样失眠的夜晚,但一旦这种感觉袭来,便是整夜不散的焦躁。
从前他尝试过用致幻药物来缓解这种情绪,只是药劲过去之后,剩下的唯有头痛欲裂的空虚。
他扭开床头台灯的旋钮,昏黄的灯光里隐约显现出唱片和海报的轮廓,涂得花里胡哨的墙壁已经褪了颜色,墙面脱落留下一片斑驳的黄灰。
他用左臂的假肢触碰落了一夜冷雨的冰凉玻璃,寒意慢慢地沿着假肢蔓延到肩胛处的皮肤上,带来疲乏冬日里少有的清醒——在冬天的纽约,除非必要,他完全不打算出门,只想在暖气里度日。
此时还有些迟钝的思维阻断了回忆的涌动。
他更加睡不着了。
他坐起身,将唯一一张没有积灰的唱片插进卡槽里,机械声响了两下,不动了。
Bucky这才想起来唱片机早就坏了,只是昨天晚上又习惯性地给它插上了电源。
他向四周看了看,又百无聊赖地躺回了床上。
Bucky不担心失眠是否会影响到第二天,因为他知道,明天依旧是个无事的晴天。
02.
十年前则完全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Bucky Barnes还是夜店的常客,他最偏好的酒吧在布鲁克林滨海的本森赫街区,白天时,Bucky喜欢沿着能听见潮汐起落声的长廊步行。
一到夜晚,五条大街都灯火通明,在本森赫的夜色里勾勒出光怪陆离的轮廓。
Buck在这片他生长的地界上一直都混得如鱼得水。早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跟附近的酒吧老板混熟了。那时人们经常看见他坐在漂亮的酒吧女主人身边的高脚凳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天,双腿荡来荡去,拿着果汁的手上还戴着昭示他年龄的手环。
几乎所有的酒吧老板都欢迎他来,不仅是因为他是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更因为他的歌声能为酒吧吸引来不少客人。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好几年,直到有一天人们看见他拿着一杯Manhattan下到舞池里邀请年轻的姑娘,便知道他已经满了二十一岁。
Bucky其实相当博学,他精通多国语言,无论是和本地人还是外地来的游客都能与之交谈甚欢。有一段时间他几乎每天晚上都有一个伴,他牵起那个幸运儿的手走向舞池的时候总会有人发出一些半是羡慕半是嫉妒的唏嘘声,而那些幸运儿到了下半夜时又会笑而不语地回来——众所周知的是Bucky从来没有跟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睡过觉。
在成名之后,记者曾在采访时问起过Bucky他的乐队是怎么组建的,Bucky歪着头想了想,说:“可能是打出来的。”
这话不假,Bucky第一次遇见他的鼓手和贝斯手时是在一个偏僻一些的酒吧里,两人当时正打得难舍难分,而周围看热闹的人没有一个上去劝架的——没人打得过他们两个。Bucky好心地上去劝架,结果两人里没有一个听他的。被强行扯开之后,显得年轻一些的那个人扭过头不说话,另一个人看见Bucky时则简直眼睛发光,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个本子来请他签名,以至于扭过头去的那个人余光瞥见之后起身就走,找他要签名的则道了谢,收起本子头也不回地紧跟着追了出去。
Bucky被这一顿操作搞得完全摸不着头脑,差点以为冲出去的两人又要打起来,结果没走出多远就听见旁边的巷子里传来了压抑着的呻吟声,也尴尬地转头就跑。
这是Bucky第一次遇见Rumlow和Zemo时的场景。
至于他们乐队的另一个主唱,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03.
Steve Rogers会到那条街上去完全是一个偶然。
原先只是他和室友之间的一个赌注,只可惜他输了,于是被迫答应了他们提出的条件。
“看看你把人家正直的Rogers逼的。”他的一个室友在后面大笑,另一个声音又喊道:“愿赌服输!没准你还能赚一次艳遇!”
好的,愿赌服输,Steve心想,拿上驾照头也不回地出门了。
他在街上逛了三四圈才挑了一家酒吧,到门口却有些犹豫,站在夜晚的凉风里看街对面的光景。
恰巧此时,一个人从街对面走了过来,看见他在门口四下张望,便顺口问了他一句:“你不进去?”
那人的声音是少见的、还带点少年声线的清亮音色,他穿着一身皮衣,棕色半长的头发垂落在肩头,灰绿色的眼眸里带着一丝戏谑的笑意,街灯和酒吧里透出来的微光在他脸上明灭,显得不太真切。
“当然……进去。“Steve张口的时候还有些紧张,但已经不像先前那般犹豫了。
“第一次来吗?”棕发青年扬起笑容,伸手非常自然地勾住他的的肩膀,“没关系,我可以带你进去。”
Steve看着他,忽然神使鬼差地感觉到了一丝安心:“谢谢。”
对方扬起眉毛。
“你叫什么,满二十一岁了吗?”走进去之前,青年似乎是出于保险起见地问了一句。
“Steve Rogers。”他爽快地回答道,“当然满了。”
棕发青年打量了他片刻,勾了勾唇角:“好吧,对了,叫我Bucky就行。”
检查过证件,两人走进酒吧喧闹的人声里,不远处有人看见了Bucky,喊声穿过人群而来:
“嘿,Bucky,快过来!”
Bucky听见,拉着Steve就往那个方向挤,一边回应道:“我这就来!”
现在,Steve看清说话那人的脸了,他相当英俊,线条锋利的眉眼此时带着笑意,正在向他们挥手。
“你带了伴来?”近了之后,那人上下打量了Steve片刻,目光又移回Bucky身上。
“Steve Rogers,他第一次来这里,”Bucky温和地笑了笑,“Steve,这是Brock Rumlow,我们都叫他Crossbones。”
“你好,小子。怎么不说话?”Rumlow用手撑着头,侧着脸看他,“别紧张,你放心好了,Bucky是个好人,你会有一个愉快的夜晚的。”
他说得一本正经,周围听见的人都笑了起来,Steve似乎没发现这是个玩笑,脸色微微涨红,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在Bucky替他解了围:“怎么就你,Zemo呢?”
“他在吧台那边。”Rumlow抬手指了指,Steve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吧台那边全是人,完全分辨不出他在指谁。
不过片刻之后,一个栗色头发的青年拨开人群走了过来,手上拿着两杯放了橄榄的Martini,他看起来文文静静,完全不像是会来酒吧的人。直到他面无表情地将一杯酒递到Rumlow手里,Steve才意识到这人就是Bucky口中说的Zemo。
“刚才Bucky带了朋友来,”Rumlow接过酒杯,笑得一脸无辜,“麻烦你再去买两杯?”
“你又没多给我钱。”Zemo小幅度地翻了个白眼,还是将自己手里的另一杯递给了Steve,“这杯给你,敬新人——你就不用了,Bucky,我可不想看到我们乐队的主唱肥成球。”
Bucky马上低声嘀咕道:“我才没有。”
Steve刚想开口感谢,就听见Zemo连气都不带喘一口地接着说,“至于你,Rumlow,平常看见Bucky不是挺殷勤的吗,这会儿又来指挥我,总不成你昨天晚上泡了个漂亮姑娘,后劲太足——唔——”
Rumlow没等Zemo说完就扯着他的衣领子把他按倒在桌子上,在Zemo还没来得及惊呼一声的时候就堵住了他的话头,一时间放在桌子上还未撤走的酒杯都岌岌可危地摇晃起来,让想到赔偿价格的Zemo被迫停止了挣扎,周围顿时响起了一阵尖叫声和口哨声。
“Shit!”
等Rumlow一放开他,红肿的嘴唇微张,眼中水汽未散的Zemo就照着Rumlow的脸给了他一记左勾拳,重击之下Rumlow的脸被打得向一边偏了过去,不过他也很快反应过来一巴掌拍在了Zemo的后脑勺上,在对方再次反击之前钳住了他的手臂,膝盖顶在他两腿之间:“Helmut Zemo,你可别忘了昨天晚上我在谁家里,要泡也泡得是你!”
Steve目瞪口呆地看着Zemo一边挣扎一边大骂,Rumlow也不依不饶,不由地回头看了一眼一旁看热闹不嫌事大的Bucky。注意到Steve的目光,Bucky见怪不怪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们每天都这样,不会闹出事来的,最严重也不过是打到床上去。”
“他们……是一对吗?”
“也许吧。”Bucky送了耸肩,“至少,没有人比他们更像一对了——趁Zemo这会儿忙,我去搞杯酒来。“
“我和你一起去。”Steve看了看一边打得难舍难分的两人,跟了上去。
Bucky要了一杯Bronx,调酒师调酒的空档里,Steve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地问道:“刚才……他说你是乐队主唱,是什么意思?”
Bucky笑了起来,眉眼里盛满了陆离破碎的灯光:“我想组建一支世界上最好的摇滚乐队,正好遇见Zemo和Rumlow也有这个想法,我当主唱——其实我们还缺一个主唱,或者键盘手,不过总会找到的。”
Steve忽然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股勇气——先前打赌的事已经完全被他抛诸脑后。或是酒精刺激了他的大脑,或许是对方的笑容太过于明亮真挚。他对Bucky说:“我可以应聘你们的主唱吗?”
Bucky愣了一秒:“看不出来啊,不过你声音应该还挺不错——待会儿去唱一首?”他指了指架在舞台左侧的麦克风,此时一个驻唱女歌手正在那里有意无意地掀动着她的裙摆,用略带沙哑的嗓音唱着歌,目光不时地往台下一扫。
女歌手离开之后,Bucky跟酒吧老板打了声招呼,便怂恿着Steve上台去了。
虽然前奏很长,但Steve刚开口时还有些生涩,Bucky似乎看出了他的紧张,在台下笑着挥手给他打气,那双灰绿色的眼眸里晃动着变幻莫测的灯光,脸上的笑容真实而生动,忽然间就极大地鼓舞了他。
他唱的是Pink Floyd的Wish You Were Here,嗓音谈不上低沉沙哑,却正好契合了迷幻摇滚的风格,音乐节奏舒缓,Steve的演唱却带着直击人内心的震撼感,副歌部分更是唱出了一种深沉破碎的呼唤感。
一曲结束,台下尖叫声、喝彩声不断,就连刚才还扭打成一团的Rumlow和Zemo都安静了下来,实际上,从Steve唱到副歌部分起,他们就停止了动作,Zemo在Rumlow愣神的那会儿工夫已经冲到了台下和Bucky说了几句,不出意外地一拍即合。
最后,Steve当然地加入了他们的乐队,虽然第二天早上他清醒过来之后就开始迷惘自己前一天晚上到底干了些什么。但出乎他室友们预料的是,Steve Rogers真的没有后悔,还相当跃跃欲试。
在Steve去洗澡的时候,他的一个室友在床上闷闷地嘟囔了一句:“什么加入乐队,我赌他肯定是泡到美人了。”
他得到了其他人一致的认同。
04.
等真正熟悉之后,Steve才发现,这几个人的生活并没有他原先想象得那么混乱,
Bucky其实是他在普瑞特艺术学院的校友,只是比他大一届,他的家人本希望Bucky在艺术院校学习后会成为一名设计师,没想到Bucky却对摇滚乐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如果这是巧合的话,那也太幸运了。”一个海滩上洒满阳光的下午,Bucky听到Steve和他相似的经历后,一边拨弄着吉他,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
“那我会很感激。”Steve微微侧过头说,他说这话时声音很轻,Bucky没有没有听清楚他在说什么,回了他一个微笑。
Bucky说,毕业之后,他就在这地租高昂的地方租了一套公寓(很久之后Steve才知道Bucky的钱不少都是赌来的),不过后来因为花销过高,不得已改为和Rumlow和Zemo一起合租,每天晚上吉他、架子鼓、贝斯和唱片混杂在一起的声音都会吵得邻居从窗户里探出头来大骂。
看起来文文静静的Zemo居然是个鼓手是最出乎Steve预料的,他虽然见识过Zemo每天和Rumlow之间的骂战和打架,却依然对他是否是一个合格的鼓手心存怀疑。结果听说他疑虑的Zemo二话不说就对着他的耳膜一顿猛敲,差点把Steve震聋,从此再也不敢质疑他的技术。
值得一提的是,Zemo给他的鼓取名叫Crossdrums(交叉鼓),以至于他每次敲低音鼓的时候众人都能感觉到Rumlow那如有实质的怨念目光。
周末的时候,Steve会来他们的公寓,有时甚至会待上整整一天,什么事都不干,就陷在沙发上听摇滚。那三人喜好并不一致,听的歌很杂,蓝调摇滚、朋克摇滚、重金属摇滚、华丽摇滚、英伦摇滚、迷幻摇滚……有时候一曲没放完就会有人跳起来喊着换唱片,有时则会为了更喜欢同一个乐队里的哪一个成员而发生激烈的争吵,虽然大部分时间吵到最后也不会达成一致,但这反而给他们写歌的时候提供了迥然不同的丰富元素。
Steve听说他们以前出过单曲,用的乐队名称是Hydra,当月的销量排行也很高,但Bucky总觉得像是缺了些什么。于是,到月末时,他开始尝试邀请Steve来和他们一起写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