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眼
西里斯·布莱克醒过来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出了什么事,比如被拉到伦敦那些男妓馆去,供那些出门猎艳的衣冠禽兽享用,在他混迹的那些下流街区这样的故事很不少。然而他虽然被扒的精光,到底屁股还是没痛,调戏他的流氓按道理来说也会被他揍得起不了床。
这大概是一间客房,不大,墙上贴着威廉·莫里斯设计的壁纸,先拉斐尔派风格的花卉和藤蔓从墙角往上长到天花板,红砖壁炉里烧着火,浆洗得干净的白棉布床单,垂着蜜色的棉纱帷帐。传统中上层阶级的待客风格,除了床边摆着的那套纱笼,他原本的衣服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看起来如果要下床只能不得不拿这种东方人衣服对付一下。东方人衣服宽大,西里斯肩宽体长,原本应该上身虚虚实实,结果到他身上成了虚的是虚实的是实,他站在盥洗室的镜子前刮胡子,把垂落在眼前的刘海往上撩一下,自觉如果真得被拉到男妓馆也可以被卖出最高价。
毕竟最近流行东方风情。
倒是让他想想,他在白床单里全身赤裸的醒过来之前,他干了什么——原来也不过是在下水道里跋涉了二十英里,从柯文特公园的出口里爬出来的时候,给人在脑后来了一下,摸走了身上所有的钱。
大概是女仆之类的人又敲了敲门,西里斯把刮胡刀放下,准备去会一会把他捡回来的那位神秘人士。
起居室是传统维多利亚风格,金红的地毯和墙纸,空间里摆着三角钢琴和暗绿色的织锦缎扶手椅,可能只有壁炉上摆着的乌木佛像和漆器花瓶展现着主人的东方背景,桌子上摆着大盆的蕨类植物,葱葱茏茏的,栗子色头发的女主人穿着蜜桃色的薄纱裙子,裹着大块的马尼拉披肩,站在壁炉前含笑看着他。该死,这个女人昨天在那个暗色皮肤的女仆或者其它的什么男仆给他扒衣服的时候肯定在场,还把他看光了。否则她的眼神不会这么,调皮。她上下打量了他一阵,从桌子上拿了钱包,递给了他一镑纸钞,“这应该够叫一辆出租马车了?你可以直接回家换衣服”。
他没接,“M小姐,我原来的衣服呢?”他看到了壁炉上盘子的装饰字母,大概是她姓氏的首字母。
“梅多斯”,她主动报上了自己的姓氏,“如果你想要的话”,梅多斯小姐继续往下说,“我让男仆从看门人那里找出来给你,味道有点大,但我想你或许还想要,只好放在那里”。
“当然,下等人衣服不好找”,西里斯笑出一口白牙,“你不请我用早饭吗,梅多斯小姐。”
“算了吧”,披散着鬈发的小姐眨眨琥珀色的眼睛,“我觉得你现在需要回家。”
“那么,你不需要和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会全身赤裸的出现在你家的客房里吗?”直白的说出那个词汇显然对面前这位看似端庄的小姐是一个极大的冒犯,他已经习惯看到太太小姐们对此受惊又享受的表情了。
“哦”,梅多斯小姐微笑起来,跟他展示手里的书,“我在做一些颅相学研究,消遣,我的马来女仆擅长剥人皮,她觉得你是个好材料”,书页上是一个骷髅的三视图,西里斯再熟悉不过的图样,毕竟他在贫民街区的身份是一名执业医生,“我们那时候以为你已经死了——结果发现还有口气,只是太累了,需要休息。”
她的态度非常轻松,好像谈论的不是什么亵渎人体的恐怖事情而是晚餐吃什么鱼,又要怎么处理,西里斯觉得自己有一瞬间被震惊到,以至于忘了问她这样的人为什么要去考文特公园,只是从她手里拿了那一镑钱,拿了自己原来的衣服坐马车回家。
西里斯下一次见到多卡斯的时候是在波特家,詹姆结婚后莉莉很快就怀孕了,因此这也是结婚两年后波特夫人在社交季的第一次亮相,詹姆很重视自己的妻子,因此请的客人很多,还有一部分是伊万斯家那个社交圈的,大概是因此他在这里见到了多卡斯。她还是裹着那条繁复刺绣的马尼拉披肩,换了一条雪青色的薄纱裙子,在和莉莉的朋友玛丽·麦克唐纳寒暄,他走过去的时候,她们大概在讨论尚蒂伊蕾丝的新花样,然后又在说冬天要不要到里热那亚或者摩纳哥去,完全看不出来威胁他要剥人皮的恐怖态度,只是一个普通的中产的小姐。
“梅多斯小姐,没想到在这里会遇见你”,他走到她背后,一个不远不近的位置,正好可以闻到她后颈柠檬和柚子的香气。
“布莱克先生”,她大概从麦克唐纳的眼神里已经知道了他的接近,转过来微微欠身。
“她是我的救命恩人”,西里斯朝着金发的麦克唐娜笑了笑。“并没有做什么——不过是给了臭水沟边上的流浪汉一镑钱坐车回家”,多卡斯用白檀木扇子遮住了菱形的粉红色嘴唇,他猜她打了个哈欠。
“您在给我一镑钱之前的善举才令我终身难忘”,他挑了挑眉毛。
“你该感谢阿金,他很喜欢你,我的马来车夫表示他在东方绝对见不到你这样俊美得像阿多尼斯的男子”,浅琥珀色的眼睛,像初生的羊羔那样无辜,“你知道,马来人总是有很多和英国人不同的癖好。”
啊,又来了,看麦克唐纳的眼神。他失去了兴趣,和她们继续寒暄了两句,去找詹姆去了。
在人丛中再一次和她们擦肩而过的时候听到多卡斯在和女伴讲话,“你在想什么,玛丽,危险的情欲游戏?”,她摇着头,“你太高看我了,西里斯·布莱克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但也仅此而已。”
莱姆斯·卢平也来了,西里斯发现他温和的外表之下对他还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和冷漠,他完全能理解——如果你曾经和舍友一起在夏天在康河上翻了船,两个人脱得近乎赤身裸体连衬衫都不剩,结果被学院里最讨厌的那个家伙看到,你也会为了避免同性恋的嫌疑和他保持距离的。莱姆斯一向是个有脾气的家伙,偶尔西里斯会觉得他没跟他们翻脸不过是因为他们知道了他最关键的那个秘密。
莱姆斯是个杂种人,即使他长得看不出白人以外的血统,但是其实是老卢平在印度传教的时候和一个东方女人生下的孩子,老卢平回到英格兰后再娶,生了一溜白人孩子,大家也理所当然的认为莱姆斯的母亲也是白人。实际上他在学校里一直怀着对早逝母亲的眷恋与好奇,秘密研究索菲派的学说和思想,同宿舍的西里斯是第一个发现的,然后告诉了住在隔壁的詹姆和彼得,这才是那个被称为“劫道者”俱乐部的组建原因。他们瞒着舍监看哪些只有教授才被允许“批判性阅读”的违禁读物,范围很广,《经济与社会》《自杀论》《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物种起源》《芬妮·希尔》《伦敦男妓自白手册》……那些渎神的不渎神的书,西里斯和詹姆也因为自己的“粗野”被舍监关过很多次禁闭,毕竟劫道者俱乐部名义上是一个剑击和格斗爱好者的集合。
多卡斯看起来和莱姆斯聊得很开心,他们面前摆着一本印度动物的图鉴,多卡斯拿手在头两侧比了前后V字形的手势,示意某种动物,看着还蛮可爱的。
在男人们向吸烟室转移阵地的时候西里斯问了声莱姆斯他们在谈论什么。“四角羚羊,分布在泰米尔纳德邦恒河平原以南的地方,栖息于森林和草原边缘,喜欢开阔的森林、高草地区和干燥的落叶混交林。1816年由法国动物学家亨利·玛丽·杜克罗泰·德布兰维尔首次描述”,莱姆斯也模仿了一下多卡斯那个手势。
“有趣”,西里斯去年去了坦桑尼亚打猎,草原上的羚羊只有两只角,是狮子和猎豹最喜欢的猎物,肉质也非常鲜美,但是四角羚羊他从未听说过。
“怎么?”莱姆斯笑起来,“我从来没见过你主动跟我打听过我跟女孩子谈了什么。”
“因为我从来没见过你和女孩子在一起”,西里斯耸了耸肩,这句话显然是具有冒犯性的,他找补了一句,“她看起来还不错。”
“你对她感兴趣?”莱姆斯在把雪茄里的烟丝敲松,“你总能得到女人”。在剑桥的时候教授的妹妹,亲戚家的女孩,詹姆的邻居的女儿,好像很轻易就能为他倾倒,西里斯是个讨女人喜欢的家伙,他自己也知道。
“还行”,西里斯决定面对自己的本心,他也的确没什么讨厌她的地方。
莱姆斯温和地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