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叉】旧日魂

Marvel Cinematic Universe Captain America (Chris Evans Mov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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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叉】旧日魂
Summary
祝家产情人节快乐。九月就有的脑洞到现在才试图去完善。原计划5k字写完,结果收不住了,遂有了这么多字数……乐队主唱巴基 x 海德拉小队长朗姆洛概括:布鲁克林宝贝冬与他那24小时爱人叉的三生三世(b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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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朗姆洛搬来了新居。在他做完心理测试以后,皮尔斯要求他带薪休养一段时间。朗姆洛的旧公寓在一片离市中心有段距离的老式居民区,那里的房子比他爹都老。回来没几天水管再一次坏了,电路也出了问题,恰好房租快要到期,他干脆直接在布鲁克林租了一间还算像样的公寓。

确实是像样的公寓,设施齐全,本也还算幽静,如果邻居那群青少年的话——第一天下午,架子鼓、键盘、贝斯、吉他、歌声在同一个房间里开着一场激烈的会议,朗姆洛太阳穴的神经都跟着鼓点一起跳动起来。他找上门,开门的是个染着金发手拿托盘的男孩,朗姆洛闻到了一点大麻的气息。他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男孩便开始道歉,同时从托盘上拿了一块蛋糕塞给朗姆洛,说他们的排练室在重新装修,这周五就停止了,并保证八点半他们就会停下。一通操作一气呵成无可指摘,朗姆洛只好作罢。离开时屋里又传来一声怒吼:“你们我家抽大麻的时候就不能把窗户打开吗?!”

朗姆洛认得那个此前长久萦绕在他耳边扰人清静的声音,即使愤怒让他的声带发生了一些变化。这小鬼是个很好的主唱,但这一切都应当对居民区敬而远之,更不该持续干扰一个精神状态不佳的人。

第二天一大早,朗姆洛到医院看望罗林斯。副队长浑身上下缠满绷带,现在还睡着,朗姆洛在床边一边剥桔子一边兀自神游,找回思绪时发现自己已经无意识剥了十几个橘子放在床头柜了,罗林斯还是没有要醒的意思,朗姆洛起身离开。把车抛在医院,在快餐店买了汉堡,又在24小时便利店买了腊肠,然后像一个白天的幽灵一样游荡。他为海德拉工作十几年,鬼知道最开始的那些年他辗转了多少个基地,在哪里都待不久,每年外出执行任务的时间比在基地的时间长。然而来到纽约后一转眼就过去了多年,没有再换过基地,他却鲜少再有心情漫步街头。并非因为热爱工作,而是他每次从喧嚣的枪林弹雨和呛人的硝烟中浴血归来,在基地汇报完毕,他都疲惫得像浑身零件被拆过一遍,只想躲在远离市中心的旧公寓里,每天过着家和健身房两点一线的生活,除非罗林斯和其他队员叫上他外出。朗姆洛很少是开车的那个,他都坐在后座。街景迅速掠过车窗,在视网膜上留下模糊又熟悉的影像。然后回到基地工作,等待下次任务。

而那些人中的大部分已经变成孤魂野鬼。在安哥拉执行任务时,无人察觉线人早已暴露,他们跟从假情报到达指定地点,线人的尸体从屋顶被抛下来,落在朗姆洛面前。接下来围剿开始了,从第一个队员倒下,朗姆洛就开始请求谈判,回应的却是更猛烈的机枪扫射。他带领的小队多数人死亡,罗林斯被炸伤。别动队请求增援,而增援部队却迟迟不到。最终他们击毙了对方头领,任务完成,却落得两败俱伤。他守在罗林斯身边,看着他被推进急诊室,无法想象再失去一个人的情境。和他在一起守着罗林斯的队员告诉他副队长脱离了生命危险,他却恍若未闻。

他看着最后一抔黄土洒下,将一杯烈酒倾倒在故友坟前。

别动队需要重组。朗姆洛说在上次行动里是自己的疏忽导致了这一切,尽管所有人都认为那并非他的错,但他以此为由请求撤销自己的职务。皮尔斯不置可否——皮尔斯就这样,对别人的请求提议表现出认真倾听的样子,却从不在别人期望的时间段内给出答复,后续若没有结果,再去追问,就会轻轻被揭过,无时无刻不让人意识到操纵全局的永远是他。朗姆洛以为自己习惯了,可当他被皮尔斯放了个长假的那一刻,他似乎第一天意识到皮尔斯如此面目可憎。

他好像第一次走到这个地方,反正他不记得自己曾到过这里。眼前是一所学校,正是上学时间。学生从校车、汽车、不远处的街区四面八方地汇聚过来。朗姆洛混在人流中。道路右侧是学校的栅栏围墙,蔷薇在其上盛开。一只黑猫顶着枝蔓探出脑袋,从围墙钻出,让朗姆洛联想到逃课的学生。

他走近那只猫,看体型就知道它没有成年,长着一双蓝眼睛。蓝眼睛的黑猫,朗姆洛被吸引了目光,大部分黑猫都长着黄色或绿色的眼睛,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搭配。校园里的猫一般不怕人,朗姆洛手里还剩一半的腊肠对它是不小的诱惑,它不远不近地垂涎着,小心翼翼地抬头看看朗姆洛又看看腊肠。朗姆洛俯身把腊肠掰成小段喂它。就在朗姆洛沉浸式揉搓猫脑袋时,猫攻其不备,从他手中叼走最后的腊肠,迈着欢快的步子,在一个学生面前停下,然后那孩子拆开了一小盒罐头,猫却看也不看罐头,而是跳进他怀里,嘴里还大嚼着朗姆洛的腊肠。

男孩单膝着地,有些长的发半掩着脸颊。朗姆洛说:“它和你很熟嘛。”男孩拨开垂落的发帘,抬起头,露出蓝色的眼睛:“从他刚断奶就是我在喂它,确实和我熟一点。你给他喂了腊肠吗?”

声音有点熟悉,有点像邻居那个小鬼。但他脸上挂着无意识的淡笑,朗姆洛不想把他和隔壁小崽子继续联系在一起。“是喂了一点。但他现在吃的是从我手里抢的。”

“他是挺爱偷东西。怪不得现在不吃罐头。”这时又来了一只橘色的猫,男孩把罐头喂给了橘猫,朗姆洛又趁机去摸橘猫。黑猫没有争抢,乖乖地蹭着男孩的裤脚。来往的人流绕过他们。他长得可真像这只黑猫,朗姆洛心想,说不定猫就是他自己生的。

橘猫舔干净罐头,男孩扔掉盒子去学校了。橘猫吃完东西就拍拍屁股走人了,黑猫喵喵叫着跟在他身后。朗姆洛又想养点什么东西了。他时不时地就会想。一只狗,一只猫,一只刺猬,或者是一只鹦鹉呢。他小时候有过狗,邻居的猫和他关系也很好,附近有人种瓜,他在瓜田里能看见刺猬。楼下卖报的养了鹦鹉,每次他路过时都和他打招呼。可是他现在经常离家,谁给他照顾动物?操蛋的,那他可能还得再养个人……朗姆洛赶走了满脑子漫无边际的想法。

回到医院,罗林斯在看电视。新闻播着“尼克弗瑞出席特查卡葬礼……”,床头柜上十几个橘子都被他吃完了。克雷顿也来了,不知道来了多久,正在痛骂新闻报道的主角。罗林斯看到他便喊了句“头儿”,克雷顿赶紧停下咒骂,扭头和朗姆洛打招呼:“最近忙什么啊队长,喊你出来也不答应。”还准备起身把凳子让给朗姆洛。

“忙着搬家找房子没空理你们,别挪屁股了,我站着就行。”他把自己的新地址告诉他们,顺便想起给其他人发定位。

“离我家还挺近。搬家怎么不喊我帮忙?早该搬了,那狗窝简直不是人住的。你家灯黑得还不如根蜡烛。什么时候让哥几个去新家看一下?”

“去你的,我刚收拾完,你们来准备再给我翻乱成狗窝。”随后他闷了一下,因为他想起来队里还剩的人是个位数。

“环境怎么样,”罗林斯问,“住得惯吗?”

“挺好,不过隔壁那小崽子有个乐队,房子隔音效果不错但还有点吵。不过他们自己说周五就停下。”

“没人投诉吗?”克雷顿问。

“是下午到晚上八点半,又不是半夜。而且他们好像把左邻右舍都收买了。我找上门以后一个小崽子点头哈腰又给蛋糕的。”

“蛋糕能把你收买了?你什么时候吃过蛋糕?”

“我喂鸟了。”

罗林斯说:“别把老鼠招进家。”

“老鼠去了都得饿死。”克雷顿从来没在朗姆洛家的冰箱里见过酒和牛奶以外的东西。

走之前罗林斯让他们下次来随便给他拿本杂志。克雷顿非要跟着朗姆洛回家,朗姆洛叫了两份意面做他们的午饭。克雷顿本来在房间里到处转悠,朗姆洛拿了披萨回来看见这厮又在翻他的冰箱。“我看你才是我招来的老鼠。”

“你冰箱里又是这些东西。不能每天吃便当和外卖啊。”吃完饭朗姆洛以要去健身房为由想打发了他,无奈他赖着不走,朗姆洛有预感他想干什么,便由他去了。下午回来不出所料,所有人都来了,他一进门就响起了音乐,这烂品味肯定是约翰逊。冰箱被食材填满了,酒却少了好几瓶,都摆桌子上了,一起摆着的还有披萨、炸鸡和小蛋糕。朗姆洛之前的住所太破旧所以从未举办派对,新居虽不大,但终于让这群人抓住了机会。朗姆洛假装惊喜的样子,咒骂了克雷顿一句,随即加入派对。

门铃声响了,朗姆洛自认为他们没多吵,如果哪个人敢来抱怨就让他先解决隔壁那群小鬼。然而门打开的那一刻朗姆洛像见了鬼一样愣住了。

“嗨,我们是不是在学校附近见过。”这理当是个疑问句,但小崽子的语调和他的眼神一样飘忽得像在神游。

“你觉得呢。”朗姆洛扶着门,仔细打量这小鬼,神色难掩惊讶,“今天早上我就觉得你声音耳熟。新邻居是吧。布洛克.朗姆洛,你想怎么称呼都行。”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实在太巧了……谁能想到呢。詹姆斯.布坎南.巴恩斯,你可以叫我巴基。我一个人住在对面,但这几天要打扰你了,我们的排练室……”朗姆洛注意到他手上拿了一个托盘,上面放了几个布丁。

朗姆洛打断了他:“你的同伴昨天就已经跟我解释过了,还给了我一块蛋糕。”

“哦……是我做的。今天做了布丁给你。我不知道你昨天就搬来了。这是在开派对吗?”

“你要加入吗?”朗姆洛挑眉。

“队长,和谁说话呢?”克雷顿凑了过来。

“不了谢谢,我要排练。布丁都给你了。吃完记得把托盘还给我。”

克雷顿叉起布丁就往嘴里送,“嗨,你就是隔壁搞乐队的吗?布丁太好吃了,谢谢。要不要你们直接来这边排练,还有人给你当观众,如果你愿意的话。”

“可以……吗?”巴基本来还很期待,看见朗姆洛朝着克雷顿后脑勺来了一下,后半句话于是磕巴了一下。而朗姆洛实际上只是对克雷顿反客为主表达不满,见状赶紧说:“当然可以,我去把客厅位置给你们腾出来。”

 

巴基一行人先是演唱了要在学校万圣节表演的歌,是一首摇滚歌曲,曲风有些暗黑,旋律波折,情感深沉压抑。朗姆洛由于昨天听过,已经熟悉了这个曲调,但在自己的家里观看现场演奏感觉自然不同。他几乎只听民谣,开车时和坐别人车上时听几首,很少听摇滚。

他问:“歌名是什么?这不比约翰逊选的好听多了。”约翰逊哪敢忤逆,连声附和起来。

“歌名是Live with half a heart。这是我们一起写的曲子,史蒂夫填的词。他是我哥,他刚去芝加哥艺术学院上学。”

“其实精华部分都是巴基的功劳。”山姆说,他是鼓手。

“太有天赋了!”克雷顿赞扬道,“你可以去伯克利音乐学院上学,我是说你们都可以。”

“哦,其实我不是主修艺术的。我继父希望我读法律或者公共管理,但他实际上并不过多插手我的选择。但我确实没想好。”

“我也不是。我只想好要从军,大学还没考虑清楚。”山姆说。

“我可能会当牙医。”这是昨天送朗姆洛蛋糕的,他叫沃克,是吉他手。

“哦,我倒是艺术生。不过我刚上九年级。”贝斯手克莱尔说。

“那很好了。”朗姆洛说,“越年轻选择权越多。”乐队在暑假会在酒吧演出,他们没一个人听说过这家酒吧。山姆得意地说只有会员才能进入,每周都会换不同的口令。被追问口令是什么时,山姆又贱兮兮一笑,说反正你们也找不到地方,告诉你们也没用。他们就集体嘘山姆。

随后乐队又演唱了两首原创歌曲,朗姆洛打开窗户抽烟,弥漫的烟雾给这场私底下的表演增加了一些舞台效果,因为和干冰升华的烟雾差不多,只不过是朗姆洛一人独享这种视觉效果。他察觉到巴基在看自己,想起昨天巴基在家呵斥抽大麻的,于是赶紧掐灭了烟。这两首中一首是迷幻摇滚,另一首是抒情。朗姆洛不太懂这些细分,但和其他人一样惊异于风格的多变。

“你们可以出专辑试试。”安娜说,她平时总是无精打采的样子,这会儿脸上露出一种热情的神色。

比尔摇头:“没有钱,也没有公司找我们,而且暂时没法投入那么多精力。”

克雷顿也很兴奋:“总有人慧眼识珠,等你们毕业了说不定……”

“扯这么远干嘛,高中上完没就规划人家毕业。现在有兴趣办乐队就先办下去,以后顺其自然就行。”朗姆洛打断了他。

“头儿,”约翰逊说,“我想起来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还会弹吉他。过了两年你就再也没弹过。”

乔治立刻附和:“我也记得,弹得可太好听了,要不趁现在弹一下?”

“去你们的,当年我弹的时候你们明明说难听。”约翰逊和乔治在他还是雇佣兵时就与他共事,随后一起加入海德拉。

“我明明没说过难听,我只会求你别弹了。”

“快滚,我可没吉他。”吉他早就在一次次搬家中离他而去了。

“这里不就有现成的,”巴基从沃克手中拿过吉他,递到朗姆洛面前,朗姆洛眼底闪过稍纵即逝的不知所措,“随便弹点你擅长的什么都行。”他眼中的期待像野火,烧得朗姆洛无法拒绝。

朗姆洛接过吉他,手指碰到了巴基的手腕。他拨了几个音,其实没必要,音肯定是准的,它刚从乐队成员的手里被送来,但他需要回忆手感。然后他努力搜罗脑海中的乐谱,拨出了记忆深处的几个和弦,还好它没有坠入记忆废墟。他的吉他是很小的时候跟着叔叔学的,然而他没什么天赋,叔叔已经尽力去教,到最后他也只学了个五六成。该死,他也不知道约翰逊当年到底说他弹得难听还是求他别弹了,反正他弹得真不好听,唱歌也不怎么在调上,而且他自从青春期后嗓子就粗粝得像个牛仔,然而巴基马上跟唱了起来。

I've looked around enough to know
That you're the one I want to go
Through time with
If I had a box just for wishes
And dreams that had never come true
The box would be empty
Except for the memory
Of how they were answered by you
But there never seems to be enough time
To do the things you want to do
Once you find them I've looked around enough to know
That you're the one I want to go
Through time with

他的嗓音让朗姆洛着迷,完全忘了昨天还在嫌人家吵闹。而他自己不仅节奏把控一言难尽,而且明显记错了好几个和弦。

“你唱得太好了,”朗姆洛发自内心赞扬,甚至难得有自知之明,“以我的水平实在不能给你伴奏。“

“但给我伴奏的人从来没有弹过这一首,而且你弹得很好。”巴基说。朗姆洛自然不信他的鬼话,但他还是忍不住笑意。

“头儿,约翰逊.罗素在此真诚地向你表达最深歉意,不管十四年前我说的是‘你弹得太难听了’还是‘我求你别弹了’,我都在此诚挚请求谅解。”

朗姆洛推开他:“我心胸宽广,才没跟你计较过。你品味就只够跟乔治坐一桌。”

“上世纪民谣,那你的品味确实很好。”乔治说。

“算了吧你。上世纪人不过是在自己的时代追求流行。有些现代人只是一味追捧上一代流行,就认为自己有品位、特立独行,简直是笑话。不可否认我从小到大都喜欢这首歌,但我选择这首只是因为其他都被我忘光了。真正有品位的还是能创造自己独立风格的人,或者对一个领域进行革新的人。”

说到最后一句时朗姆洛看向乐队成员。他们在蹭派对的酒喝,山姆似乎趁朗姆洛演奏时调出了个上头的酒精炸弹,毫不知情的巴基在唱完以后接过山姆的酒干了,眼里多了点水光,看起来更亮了。

“说什么呢听不懂,不常见你这么意味深长。伙计们还有原创音乐吗?”克雷顿有点醉了,他也喝了山姆特调。
沃克说:“没有了。但你们有什么喜欢的歌我们或许可以再给你演奏一首。”

山姆则像好哥们似的拍拍朗姆洛:“谢谢夸奖,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达到你的期待。”

“你们已经足够好,但是我都说了,顺其自然。”

其他人都去翻spotify歌单讨论选哪首歌,朗姆洛没凑热闹,又给自己倒了杯酒,一转头发现巴基手拿酒杯,靠着吧台看他。这小子怎么喜欢盯着人看?他走过去,在他面前晃了晃酒杯:“你真醉了?这才几杯。”心里想着等会儿让山姆给自己也调一杯试试。

巴基盯着他,摇头:“没。”

朗姆洛被他盯得有点发毛:“你高兴就好。”

“我清楚我自己什么时候醉,快醉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布洛克,他们喊你‘队长’……”

“快过来了,巴基!”比尔打断了巴基的话。巴基还看着他,然后放下酒杯,转身快速走了过去,看起来似乎没有一点醉的意思。朗姆洛完全想不起来是哪个二货叫了他队长,想要算账也不知道找谁。但十有八九是克雷顿,等他酒醒了再说。

最后一曲是安娜选的皇后乐队,她完全没把朗姆洛“自以为是的怀旧派”那套说辞放心上,而其他人也是出于熟练才选择这首。

一曲结束,朗姆洛帮着把乐器搬回去。山姆走之前把留给朗姆洛特调放在了吧台。巴基现在是真的有点醉了,他进门之前踉跄了一下,被门槛绊住了。朗姆洛眼疾手快卡住了他的腰,巴基扶住门框,转过身来,朗姆洛退回自己家门口。别,他怎么又这样盯着我,朗姆洛看着他酡红的颧骨。

而巴基只是说:“Have fun,Mr Rumlow.“然后关上了门。

朗姆洛到吧台,拿起特调一饮而尽。他尝出了香槟基底,很多的苦艾和一点橙汁的味道,有些东西是山姆从巴基家拿来的,他没有尝出来。约翰逊又放起了夜店风的吵闹音乐。托盘上还剩下最后一块布丁,上面叉着塑料叉子,朗姆洛把它叉起来放进嘴里,几乎入口即化,浓郁的奶香充斥了口腔,甜度对朗姆洛来说有点超过,但他全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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