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簇到雨村来找我是在四月初。好时节。天光正清澈透亮,古树漫山遍野郁郁葱葱,去年种下的凤仙花绕着屋子开满了一圈。我出院门时刚好看见他蹲在篱笆外,和红艳艳的花儿大眼瞪小眼,旁边两只鹅冲他叫得正起劲。
大概听见了动静,他猛一抬头,向花儿伸出去的手停在半路。
场面太过诡异。我忍了又忍,到底没憋住,笑出声来。
“没事,你摘。回头我让小哥帮你抹指甲。”我抱起双臂靠在门框上看他。
黎簇面色一沉,目光狠狠剐过我。他收回手想要起身,结果大概蹲太久腿麻了,站起来时踉跄一下,又摔回地上。
我更乐了。这小崽子连逼装不了太久这点也颇有我当年风范。
这时节闷油瓶刚好锻炼完回来,肩头上麒麟张牙舞爪。他淡淡看了黎簇一眼,把一支梨花递进我手里,走进屋内。
梨花还滴着露水,想必是从村头那株老梨树上折的。枝骨苍劲,翠叶俊秀,花瓣洁白如玉。倘若我还有嗅觉,凑近了应当能闻见阵阵淡香。
我端详了半晌,顺手别在领间。转头对还坐地上阴着脸的小崽子道:“拉屎别拉我家门口,污染空气胖子第一个抽你。”
黎簇在屋内自己转悠的时间里,我慢慢喝完了一盏茶。他来这儿当然有他的原因,这原因也当然和我脱不开干系。只是他不说,我也不过问。
大部分局中人总是没那么容易释怀,更何况一个十七的孩子。他在一块木料时碰见我,是我刻上他短暂人生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汪家也教不会他如何放下。
碧绿的茶叶沉入水底。我慢慢垂眼,抬手抚过领间花瓣。
下午我和小哥去摘来一小筐凤仙花,在碗里捣碎成泥。黎簇以看神精病的目光看着我,像他第一次看到我手臂上的伤疤时那样。我挑眉瞪回去,现在是二十一世纪,男士染指甲有什么好稀奇的。
捣完我拿了只镊子,开始把花泥往闷油瓶指甲上挑。他手背的皮肤很薄,能清晰看到青蓝血管在骨骼上蔓延开,像树一样枝繁叶茂的生长。我有心想去吻吻那枝桠,只不过黎簇在一旁冷冷盯着。
胖子念叨,说南方人就是娇气,花样多。我没理他,自顾自染完了十个指甲,顺便叮嘱闷油瓶没干前别乱动。他点点头,很严肃的模样。配上铺满花泥的指甲,显出些滑稽来。
我拿着镊子,准备先给自己染左手。还没来得及动,黎簇就道,我来帮你。
我抬眼望去。年轻人的面孔笼在天光里,分辨不清神色。
想了想,我说,好。
他很认真,出乎我意料之外。半垂下眼,手腕顶在我掌心,指腹贴上我小臂刀疤。第三道还是第四道,我记不清了。
十七个人。我记不清他们的名字,记不清他们的相貌。倘若没有这十七道疤,我可能连他们是如何为我而死的也会忘记。
忘记总是治病的良药,黑瞎子当时说。这剂药我服了十年,药效连同后遗症一起沁入骨髓。若非如此我早死在每一个刀割般的慢慢长夜,死在愧疚的漩涡里。
然而黎簇还年轻。我注视着他颤动的眼睫。年轻人从不必靠遗忘活下去,年轻人总是靠执念来向前走。
这时他突然抬头,目光措不及防相撞,我和他都楞了一下。黎簇眨了眨眼,才道,好了。
哦,我说。
他按在我伤疤上的手指用了用力。我迅速抽回手,别开眼去。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黄沙漫天,尸横遍野。我一路踏着尚未僵硬的尸体走过去,他们的骨骼在我脚下窃窃私语,溅出的血液和脑浆浸透了裤脚。走了很远,影影绰绰看见前方有一个人影,我眯起眼睛,才辨认出黎簇的面孔。
他的额头在往下滴血。我想说什么,但还没开口,他突然伸手扼住了我咽喉,指甲刺进喉腔撕开那道伤疤。血呛进气管,我剧烈咳嗽起来,说不出话。
最后视线模糊前,我看见他用很悲切的眼睛注视着我。
吴邪。他说,我又开始恨你了。
我猛然睁眼,后脊满是冷汗。
现在应当是半夜。月光投下淡淡阴翳,有如水波涌动在窗棂。窗前花瓶里的那枝梨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碰歪了身。花朵斜斜下垂,几颗头颅将折未折。
起身披了件外衣。我走到窗前,扶正了花,顺便向下望了一眼。
这一眼让我以为我还在梦里:黎簇正站在院门口那株树下,隔着月色迢迢朝我望来。
我心头一紧。同时意识到,他是在等我。
走到黎簇面前时他正在点烟。小小一簇金红色火苗从他面孔上晃过,印的他眼睛亮了一下,又很快黯淡下去。
“我要走了。”他抽了口烟,说。
我道:“这就是你半夜盯我窗户的原因?敲门这么难吗?”
他没搭茬儿,低头看看手里的烟。
“你说过,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命把我带到古潼京,带到你的局里。命把我带进汪家,又救我出来,带我上这条道……你曾经走过的道。我还想看看,”他抬头,眼睛直直盯着我,“这次它会不会让我同你告别。”
我突然说不出话来。他要恨我也罢,歇斯底里也罢,那说明他还没法放下。可他如今用梦里那双很悲切的眼睛看我,问命运讨要一个来自我的告别。像是绝望至极,只等看过最后一眼就把所有过去统统抛弃。
那真是好事。我拿过他手上的烟,抽了一大口。不知道是这小孩儿抽的烟太辣,还是我太久没抽烟,总之这一口让我差点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
“抽烟早死。”黎簇说。他皱起眉,拿过烟来掐灭了。
我耸肩,“原话奉还。”
他笑了一下,像是很诧异。忽然朝我低头垂眼,掌心附上我的脖颈,指腹慢慢摩挲着那道伤疤。月光薄薄笼在他年轻的面孔上,我才发现他长开了点,轮廓锋利而坚硬如同刀刃,撑开紧实有力的肌肉。
我的命脉在他手中,不知道他能否听见我心跳如擂鼓。
但他没吻我,只盯着我看了许久。黎簇松开手,退后几步,就道,我要走了。
一路顺风。我说。
他点点头,转身要走。忽然想起来什么,拉起我的手把半包烟连同火机一起放在我掌心。
烟是中南海。我看他影子彻底消失在小路上,抽出一支点燃了,夹在手指间。
其实还有件事我没说。在古潼京时,有天晚上这小崽子偷溜进我帐篷。我听见沙粒摩擦发出细碎响声,听见他脚步深深浅浅向我靠近,听见他呼吸声在我耳边,逐渐绵长而平稳。他在我身边,用胶着的目光盯我许久。久到我几乎克制不住眼睫颤抖,面部肌肉绷到僵硬时,他吻了吻我的嘴角。
这时节我本该立刻睁眼起身,甩他两巴掌顺便告诉他发情了就去找匹母骆驼搞。
然而直到他走出了帐篷,我也没起身。
过去很久之后我又想起这件事,才意识到,他体内妖魔的种子并不在我拉他进局时埋下,而是在此时,在他吻我时。我没甩下的巴掌是默许了这颗种子枝繁叶茂的生长。到如今郁郁葱葱,枝桠从他每一次看我的眼里伸出,盘桓缠绕在我身上。开花结果都是我的业障。
他从来不是一个错误。
烟快烫上指尖,我还在发愣。身后突然伸出一只手接过烟。
我转头,看见闷油瓶神色淡淡,把烟掐灭了。
也不知道他看了多久,可能自我出房间开始他就已经醒了。
梨花在我窗前透出隐约轮廓。我又看了一会儿,拉起他的手,说,走,睡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