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HP】幸运的赌徒

Harry Potter - J. K. Row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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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HP】幸运的赌徒
Summary
童话
Note
关于流浪狗怎样找到命中注定的老婆的故事(?)

伤风先生的运气一点儿也不好。这对他来说是很挫败的,因为他是一名赌徒。从前,他拥有令旁人羡艳的好运,他只需招一招手,无穷无尽的珠宝钱财、富贵荣华就尽入他怀中;但在命运不再垂青于他之后,这所有的一切就在短短的眨眼间如云雾般烟消云散了。

他的运气是怎样丢失的呢?他已经不记得了。伤风心想:仿佛从他被关进监狱的那天起,他的好运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但他依稀记得入狱前的生活:那真是无忧无虑、任意恣睢。年轻力壮的他独自上路,轻装简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累了就摘路边梨树的果实吃、用长矛杀林中野猪充饥,拮据了就到集市小摊上赌一点小钱。天赐的好运让他只需偶尔去赌场转一转,就能赢得够他花上一年的财富。

然而好景不长,某个夜晚,他旅行到一处小镇,在酒馆住下后加入了酒馆一场无所事事的赌局,一切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一群水手在餐桌上玩着纸牌,伤风加入了他们。很快,他就凭借着运气和灵活的脑袋赢走了三个人的财富。这其中的一个人,他的真身其实是一名邪恶的巫师,被赢走了全部身家后,他恼羞成怒,对在场的十二个人统统下了一道恶咒。伤风也在恶咒下晕了过去,等他醒来,却发现除他之外的十一个人全都死了。就这样,伤风被认定为杀人凶手,锒铛入狱。

他被关进一个叫阿兹卡班的监狱里,这所石头砌成的黑暗高塔矗立在孤僻荒冷的海岛上,长久以来他只能跟黑巫师放养的怪物、形容枯槁的海鸥作伴。他在那儿待得太久,以至于连自己从前去过哪儿、认识哪些人都忘了。

实际上,他就连自己是谁也忘记了。狱卒们和狱友们都叫他“伤风”,他自个儿都觉得这是个很奇怪的外号。但他还记得他想要自由,他要想尽一切办法逃出去。最后,他趁着看守们不注意,用敲碎的墙砖磨断囚禁他的绳索,又用铜丝撬开铁锁,趁着夜色偷偷溜出去了。

 

伤风喜欢冒险。离开监狱后,他决定继续环游世界,同时寻找自己的名字。现在,他手上空空如也;不过他是一个很能适应环境的人,他向伐木工借来斧头,砍下一整棵枞树,又将木头卖给木匠,获得了一把弓箭、一只行囊,和一点银币。

除了这些,他唯一带在身上的就只有一枚镜子的碎片。这枚碎片自伤风有记忆起就始终在他身边,他虽不清楚这面碎镜是做什么的,但每当他将它揣在胸前,它就会散发出让他胸腔温暖的热度。伤风想,这面镜子说不定是它的好运符。

他背上行囊,朝南出发,因为南方是唯一有鲜花盛开的方向。他穿过山谷、森林、河流,很乐于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待着,等休息够了再整装出发。两个月后,他来到了一间繁华的小镇,想看看有什么新奇的玩意儿。

 

在广场上,有一个简陋的小戏台子正在演出。这是一出木偶戏,老板操控着几个小木偶在台上演《仲夏夜之梦》,可是围观的只有几个小孩。他们对着仙王和仙后的夸张礼服哈哈大笑,用弹弓打挥舞着魔法棒的精灵,还大喊道,“我们不看这种老套的东西!回橱窗里待着吧!”

其中一只弹子打中了仙王的王冠,他重心不稳,和牵绳缠在一起,七扭八歪地倒了下去,旁边的王后、公爵、戏乐官通通一起绊倒下去。小孩们笑得更大声了,玩偶戏老板垂头丧气,收走了所有的玩偶,还想把台子也拆掉。

伤风看见,老板的身后有一只大木箱,木箱里装满各种各样被冷落的旧玩偶演员和临时道具,比如手工制作的小猎枪、小号和士兵服装。其中,引起了伤风注意的是一只小小的玩偶男孩。他有着一头乱糟糟的黑发,戴着看着有点傻气的眼镜,眼睛的位置空空如也,只有破掉的针线,显然已经被堆在箱底很久了。伤风把他捡起来,不知为何,他对他越看越喜欢。他对玩偶戏老板说:“你为什么不试试让他当主人公?”

“他看起来太普通了,没有华美的戏服,也没有强大的力量,谁会想看他的故事?”玩偶戏老板说,“更何况他连眼睛都没有了,看起来多可笑哪!”

这倒不是难事。伤风从自己的外套上摘下两枚绿色的纽扣,用老板的针线为他缝上一对眼睛。一瞬间,小玩偶就仿佛活过来了,他充满灵气的脸仿佛下一秒就会动起来。

老板也觉得不妨一试,于是让小木偶在戏台上又登场了。老板让他扮演一名会魔法的男巫,拿着一根缝线针当做是可以施法的魔杖,身边有一只漂亮的猫头鹰信使,他还能骑着扫帚在天上飞,战胜邪恶的蛇怪、喷火的巨龙和残忍的大魔王。

这剧本不是伤风的本意,不过演出立刻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接连好几天,许多居民围在小剧台前聚精会神地观看木偶演出,开心得大笑、又感动得掉下眼泪来。为了感谢伤风,木偶戏老板把前两天获得的收入都给了他。

现在伤风有足足一整袋金币了,他的行囊沉得像装了一包石头。他感到很满意,准备离开,在这时候,却突然发生了一件做梦一样的事:那只可爱的黑发小木偶忽然从等候出场的台上跳出来,没有任何人牵线,他轻盈地跳上了伤风的肩膀,给了他一个吻。

伤风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小木偶一瞬间就又躺回了箱子里,就像它从来没有出来过。伤风站在那,摸摸嘴唇,愣了一会儿,就微笑起来。

“不用谢,小东西,”他说,“我会当做这是你给我的祝福。没准我接下来会越来越好运的。”

 

他买了一些食物和酒,就离开了小镇。小镇外是一片十分荒芜的田野,他一连走了几天几夜也仿佛不见尽头。就在伤风的食物快要见底时,他终于看到了一颗可以乘凉休息的菩提树,树下有一汪清澈的池塘。

伤风坐在树下,拿出行囊的食物想饱餐一顿,却发现香肠和面包都被啃得破烂不堪,行囊里全是食物的残渣。

“算了,现在我也不饿,”伤风说,“老鼠想吃就把这些吃了吧。”

这时,老鼠彼得从口袋里钻了出来,细声细气地对他说:“你对我这么慷慨,我愿意尽我所能报答你。”

这老鼠只有伤风一张手掌大,说话的声音还盖不过伤风喷一口气,伤风得把自己的耳朵直凑到老鼠跟前,才听得清他说了什么。

“得了吧。”伤风说,“我不需要谁的报答,而且你看起来连我的一瓶酒都搬不动。”

“你留着我吧!我的爸爸被山猫吃了,我的妈妈病重死了。”老鼠彼得求情道,“我现在也没有地方去了!”

“随便你,别拖我的后腿就行。”伤风心不在焉地说。他休息了一会儿,就又背起背囊走了,彼得则迅速钻进了背囊的内袋里。

到了晚上,他们来到旅馆中歇息,点了许多丰盛的美食和好酒。伤风叫老鼠彼得出来吃,但彼得害怕自己被店主赶走,磨磨蹭蹭了好一会儿才敢从背囊里出来。

那边的桌上,有个人正在吹嘘自己是一个走遍了半个世界的冒险家,在这条分流了两片大陆的长河的南侧,还没有什么事是他解答不了的。伤风于是就带着酒走过去,问他知不知道这世上有恢复记忆的法子。

“恢复记忆?”冒险家说,“这话可真是稀奇!不过,我倒是听说过一个类似的地方。”

伤风给了他一小袋金币。他两眼放光,表情和语气都变得恭敬了,“那是一片偏远的、任何地图上都不会标绘的森林,相传去那儿的人们常常有去无回。那儿住着一群神秘的人,有着比一般人都高出许多的智慧。其中最有本事的当然是他们的领袖,相传他活了一百多岁,胡子长到了膝盖,这世上也许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可要进入那儿也很难,森林附近布满了凶恶的动物,有一种鸟,你听了它的声音就会发疯,还有许多会飞的小魔鬼,冲上来把你挂到空中,又把你丢到地上……”

伤风很感兴趣,表示如果他知道更多,愿意支付他更多的钱。但探险家表示,他只可以提供一张简陋的地图,想要到达那儿,除了要明白方向,还不能搭乘任何交通工具,必须靠自己的双脚走上整整一个月的旅程。

伤风买下了这张地图,回到餐桌吃完晚饭,便回到房间睡觉了。因为给的钱足够多,他的房间又宽敞又整洁。彼得在他旁边的一块毛毯也睡下了,以他的体型,这块毯子对他来说绰绰有余。伤风本还想研究一下地图,但忽然间,他感到无比疲惫,一闭眼他就睡了过去。

当他再醒来,已是日上三竿了。他很久没睡得这么晚,不免感到诧异。但等他起了床,却发现周围的一切都不对劲。锁上的门被撬开了锁,地上一片狼藉,布满不同的灰尘鞋印。伤风去翻自己藏在床底下的行囊,果然,里面空空如也。

而他自己现在也还头痛欲裂,胸口发闷。伤风立刻明白,他因为疏忽,被昨晚那个贪财的冒险客——或者还有他的同伙,给暗算了,昨晚有人趁他离开饭桌,给他的吃食下了令人昏睡的药。

彼得也不见了,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究竟是被胁迫了,还是被灭口了,还是因为贪婪也帮助这帮小偷背叛了自己?伤风眼下无从得知了。

好在,他贴身衣服的内袋还留有些许金币,和一点面包。如果他能找到传说中的这片神秘森林,事情也许就会有转机。于是他一刻也不拖沓,很快收拾好了自己仅剩的一点行李,动身上路了。

 

他花了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依据地图找到了目的地。冒险家并没有夸夸其词,哪怕是白天,这儿也萦绕着一种令他感到陌生、不安的神秘气息。几只兔子从草坪里蹿过,用悚人的红眼睛紧紧盯着他;小溪旁,颜色像毒药的蛇一蹿而过,长着八只眼睛的巨大蜘蛛在灌木丛暗处停驻。伤风感到了一种强烈的危险,这么长时间以来,他的危机感从没有出过错;但他略一停顿,还是空手走了进去。

他踏过一片铺满蓝色碎叶的土地,又剥开一层层的荆棘,荆棘把他的衣服划得破烂不堪,却没有伤到他的脸分毫。伤风猜测,这只是吓唬外人不许进来的关卡罢了,并不是想要攻击任何人。翻过灌木丛后,他在一株十分古老的接骨木树下见到一个衣着简陋的男人,正坐在草地上读书。伤风上前想要问路,走近了才发现他头上的灰色耳朵和盘起来的长尾巴。

“你好,狼人。”伤风说。

“你好,先生。”狼人合上他的书,彬彬有礼地回答,“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我认识的人说,这片森林里的人比一般人更有智慧、更有能力,其中最聪明的人几乎可以解决世上一切问题。”伤风说,“如果真是如此,我愿意支付我所有的报酬。”

“我不是你要找的人,”狼人说,“不过,我的确认识一位睿智的德高望重的老人,让我带你去见他吧,他最近在一个洞穴里做他的学术研究。”

于是,好心的狼人带着伤风出发了。他们没有走多长的路,跨过了溪流,绕过几间木屋后,伤风就看到了蜿蜒起伏的山峦。

抵达山洞后,狼人突然说:“快看,是什么东西在发光?”

伤风惊讶地从胸口取出双面镜碎片,发现这正是光源所在。正午的日光十分强烈,但它则更加耀眼,紫罗兰色的光芒奇异又美丽,在镜子碎片锋利的边沿流动着。他们俩都不明白这是怎样一回事。

“也许这是某种邪恶的魔法或诅咒。”狼人担忧地说。

“又也许这是个好兆头,预示着我会遇见让我寻回好运的人。”伤风想。

但是他马上就把这个念头否决掉了:因为应声从山洞中飞出的,不是什么德高望重的老人,也不是什么神秘美丽的灵兽,而是一只黑漆漆、阴森森的半人型的巨大蝙蝠。只看得清他有一张冷漠瘦长的人类的脸,却长着蝙蝠的耳朵和翅膀,神情戒备又冷漠,像是完全不能忍受白日的吸血鬼一般,用长长的蝠翼遮住了全身,露出他的细眼和大得触目的鹰钩鼻。他长得简直和民间传说中的邪恶巫师一模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伤风看到这生物的第一眼就讨厌他。他相信对方也是同样的想法,蝙蝠嫌恶地扫视他们一眼,把那长袍般的蝠翼裹得更紧了。

“你好,斯内普。”狼人说,“你怎么在这儿呢?请让邓布利多也出来可以吗?”

“邓布利多不在这里,他去参加森林巫师们的会议了。”斯内普冷冷地说,“他不在的这一周,我应他的请求,在这里替他看守这洞穴。”

“洞穴里面有什么?”伤风问,但是蝙蝠并不搭理他。

“没关系,有你在这儿我想也是可以办成这事的。”狼人说,“这位旅者想要找回他丢失的名字和好运,你这儿有适合他的魔药吗?”

“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我应当帮他。”蝙蝠说,“容我提醒你,卢平,我们巫师不应该和人类走得太近。我想你还没有忘记你父母和你小时候被人类伤害的经历吧。”

这两人竟然是活生生的巫师!伤风吃了一惊。他最讨厌的就是巫师,毕竟在他的记忆里,如果不是巫师,他的命运也不会这样狼狈。

“我不愿把世上所有的人类都归结为坏人,正是因为我和我的父母曾经也是人类。”狼人卢平温和地说,“斯内普,我想你也没有忘记,你最重要的朋友,她在成为巫师前也是一名人类,对吗?”

“我清楚得很。”

“并且,你也没有忘记,你曾经答应过邓布利多的话,对吗?我们很乐于——”

“乐于为一切寻求帮助的人类提供帮助。”斯内普僵硬地说,表情看起来很反胃,“我记得。”

“那很好。”卢平微笑道,“让我们一起看看,我们能为这位先生做些什么。”

斯内普又打量他们一眼,略一沉思,转身走进了洞穴。半个小时后,他才走出来,手中拿着一瓶药水。“喝下用好运泉熬制的药水,可以唤回曾经属于你的,你身体的一部分。”他说,“但如果连这瓶药水也没有效果,那这世上就没有什么可以帮你了。”

“这药水是怎样做出来的?”伤风疑惑道。

“说了你也不会懂的。”斯内普不耐烦地说,“你要做的就是将它喝下去,让我们看看成效。”

伤风怀疑,他只是想拿自己做实验而已。不过卢平说,“斯内普是出众的魔药师,他曾经当过一个国家的魔药顾问呢。我相信他的主意是可以帮助到你的。你完全可以放心地向他道谢。”

伤风才不愿意对这只坏蝙蝠说谢谢呢。斯内普看起来也很不屑于接受他们的感谢,冷哼一声,像朵大乌云阴恻恻地飘走了。

伤风犹豫再三,还是喝下了这瓶药水。他先喝了一口,感到口里的味道像湖底掺了沙子的铁锈水,又喝了一口后,舌头变得很胀很笨重,让他几乎说不了话;当他将药水喝到见底时,一切感觉都消失了。“我并没有任何感觉。”伤风说。

卢平表示很遗憾,建议他等待那位叫邓布利多的巫师从森林会议中回来,再看能有什么办法。但伤风不愿指望这些用魔法的人,也不想在这儿再久留了。他付给狼人一笔报酬,让他和蝙蝠自行分成,然后向他告别,离开了森林。

 

此时,伤风身上已经没有什么钱了。当他走到一座城市边缘的市集,想看看有什么便宜货时,他看到一群穿着破烂诡异的人待在小巷子里,有的躺在旧毯子上,有的搭了一个小棚,坐在里面摸着扑克牌。还有的人抱着水晶球走来走去,其中一个女人看到了伤风——伤风看她走路的姿势还误以为她是个盲人——忽然神色大变,慌慌张张地向他走来。“把你所拥有的身外之物赠与我,我将为你做出关键的人生预言。”她说。

伤风对这类人原本毫不关心,但是看不下她那副一惊一乍、神神叨叨的模样,也不想见到有人饿死在地,想了想,还是把剩下的面包都给她了。

占卜者接过面包,两眼放空、嘴边念念有词,像阅读盲文一样摸索着面包片。就在伤风忍不住想夺回来时,她终于说:“你虽然冲动鲁莽、高傲不可一世,但也慷慨大方,有着侠肝义胆。你最终会如愿寻得你心中所想的,赌徒!”

“你知道我想找什么?”伤风狐疑地问。

流浪的占卜者说:“爬过西边的第七个山谷,跨过第七条小溪,在第七颗老枞树前的平原前,你将寻得对你的命运事关重大的关键线索。”

“你就不能说得详细一些吗?”伤风一头雾水地问。

“要学会运用你的宝物,主人的皮肉毛发都可唤醒它对你的忠诚。”流浪女人说。紧接着,她就垂下了头,再也不吭声了。

伤风晃了晃她的肩膀,可女人只是微微张着嘴,发出奇怪的咕哝声,像是在念祷文,又像是忽然睡着了。伤风摇摇脑袋,决定不搭理这一派胡言,转身离开了。

 

不过,他还是决定试一试这个流浪女人所指的方向,因为他也对于接下来该去哪儿没主意了。他向西出发,披星戴月,足足走了半月有余;他爬越山谷、跨越数条溪流、走过七颗老枞树,当他终于抵达平原之上,眼前景象顿时豁然开朗。

原来山脚下是一个雄伟华丽的王国。这个国度的国王与王后非常贤明仁慈,国家在他们的治理下富饶丰足,百姓们安居乐业,几乎身无分文的伤风,在一路上受到了许多好心人的接济。

当他的步伐越来越接近山上的王宫时,双面镜碎片又一次亮了。但伤风怀疑这枚镜子是不听使唤了,他过往的秘密怎么可能会在王宫里呢?

他一直走啊走,离开繁华的城中,来到乡下,在走过河流上的独木桥后,他来到一座破旧的磨坊前。这真是个很穷苦的地方,房子顶上的风车叶子被修补了好几次。不过这家磨坊的男主人是个忠厚热心的人,他看见风尘仆仆的伤风,极力邀请他来家里吃晚饭,还请他在家中留宿。伤风见他们家女主人的围裙缝满了补丁,几个儿子和小女儿都穿的朴素单薄,显然自身的生活都很困苦了,便谢绝了他们。

“一点儿也没关系,至少请你在这里住一晚吧!”韦斯莱——即这家磨坊主人,他的二儿子说,“我要提醒你,千万不要再往我们家后边的林子去了,那儿可是有狼、棕熊等许多可怕的野兽的。”

伤风的确也很疲惫了,最后就接受了韦斯莱家的好意,在磨坊最上面的小阁楼住了下来。当夜幕降临,韦斯莱们都休息了,伤风才发现这儿连照明的东西都没有,因为这好心的一家拮据得连多余的蜡烛也拿不出来,而伤风的火柴也用完了。他望着窗外皎洁明媚的月亮,心想:我可以拿我的镜子借月光照明,总比没有要好。他于是拿出他的双面镜碎片,用袖口擦亮了它,却惊讶地发现它的裂痕又一次闪烁着紫罗兰色的光。

伤风想起那名流浪女人说的话,她说的宝物,是否会是这面镜子?“试一试又有什么不可以呢?”他想,于是拔下了自己的一根头发。

现在,伤风才发现自己喝下的药水的确是有着奇效的魔药,遇见的那名流浪女人也是真正的预言者。当他对着自己的这根头发说:“显现真身”后,这根头发飘落在地,在黑夜中,它迅速地拉伸自己,变长、变粗、变大———直到伤风差点以为阁楼要被塞满后,才堪堪停下,一团黑影逐渐地显现出修长健壮的四肢,和一只聪明的脑袋。

这是一条像黑熊一样强壮的狗,和农夫的干草堆同样大,占据了几乎整张地板。它有着和伤风同样敏锐的眼睛和如出一辙的神态。“我就是你,是你内心欲望之化身。”这只狗说,“我任由你的欲望所差遣。”

“我不明白。也就是你能实现我的愿望?”伤风问。

“我可以为你带来你内心所真正渴望的。”巨狗说。

伤风认为这条看上去就身无所长的狗说的话都是在吹牛。“好吧,”他随意地说,“那我想要你给我弄来一点钱。”

黑狗用它锋利的爪子挠挠地面,发出一声呜叫,转身跑走了。过了一会儿,它又回来了,嘴边竟然真的叼着一袋金币。

于是,伤风又一次成为了富人。这条在夜晚才能出现的巨犬,只要伤风拔下一根头发,念出咒语,就会应声出现,为他带来他想要的一切金银财宝。伤风马上又搬出了阁楼,他给了韦斯莱家满满一袋子的钱,足够他们过上他们梦想的生活。

他又在城中挑选了一块好地皮,雇佣了数百名仆从,使用最昂贵的石材、木材、花鸟树木建造起一座华美的宫殿。它富丽堂皇、耀眼夺目,所有的石柱、墙面和地砖都用上等的黑曜石铺就,花园里珍禽宝兽应有尽有。人们纷纷前来围观,称赞它在白日下的璀璨,在夜晚中的幽雅,认为它仅次于国王的宫殿。国王也从大臣口中听说了这事儿,他对不满的大臣说:“让富人打造一点他喜欢的玩意儿又有什么不可以呢!有机会我倒也想去看看,它是不是真如传说中那样令人惊羡。”不过这也只是说说而已,因为这位治理有方的国王每天都事务缠身。

至于伤风,他做这些一点儿也不是因为他是个喜欢炫耀财富的人,而是因为他明白只有富有才能赢得大多数人的尊重。他虽然拥有了富可敌国的奇珍异宝,但他也无意和王室比肩。现在,他的朋友们多了起来,一批一批地涌向他的宫殿,敲响他镀金的大门。伤风完全可以摆出令皇室大厨也交口称赞的珍馐、无比盛大的宴会来取悦自己和他们,但没过几个礼拜,他对这唾手可得的一切都感到无趣了。

他想起了他还在冒险的时光,他更怀念那时候的惊奇与快乐。他多么渴望能拥有一个满足他消遣的乐趣、征服的欲望的玩意儿啊!这个晚上,他又一次擦亮了双面镜,拔下他的一根头发。那只壮如棕熊的黑色大狗又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伙计,”伤风说,“我听这里的人说,这里的王室无比丰饶、无奇不有。那么,我要你把这王国里最华贵的宝石带回来,让我见识见识,然后再归还回去。”

黑狗发出一阵呜咽,像一条黑色闪电般蹿走了。半个小时后,它回来了,肩上驮着一个小小的身形。

伤风惊讶地发现,黑狗带来的不是宝石,而是个年轻的男孩。他的头上戴着金雀花藤蔓的装饰,与十二颗绿钻镶嵌的王冠——因为他正好十二岁了,他肩披鬃狮毛做的鲜红披风,身上是得体华美的碧绿色礼服,一看就知道是王国里最巧手的裁缝打造的。毫无疑问,这一定是这个国家的王子了。只要打量他的脸,便不难得出这个结论:他有一头天鹅绒般柔软乌黑的头发和雪白莹润的肌肤,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镜片后的睫毛随着呼吸轻轻地舞动。实在想象不出,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可爱得像天使一样的人。此刻,他趴在大黑狗宽大的背上睡得正香,大狗的动静一点儿也没惊醒他。

他是那么灵巧、那么动人,伤风忍不住吻了他一下。等他看够了这玩偶一样精致的小东西,他便让大狗将男孩原路送回王宫。至于宝石——伤风此时已经完全把这事儿抛在脑后了。

 

小王子第二日在自己的寝室醒来,觉得身上一阵阵恶寒。仆人给他端来他最爱吃的南瓜派做早餐,他一点胃口也没有,他最宠爱的雪鸮给他叼来了王宫后花园里长着翅膀的小金球,他也没有心情去看。

“我做了个很奇怪的梦。”他对父母说,“我梦见我在睡觉时,被一只巨大的黑狗驮在背上,去见一个男人,那个男人还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国王和王后都非常吃惊。但既然这不过是个梦,他们没有多想,安慰起小王子来,准许他今天可以不写他讨厌的占卜课作业。

而伤风第二日醒过来,坐在自己的宫殿里,百般无聊,又后悔身边没能留下一点儿乐趣。他浑浑噩噩地度过了白天,直到夜幕降临、四下无人时,他又一次拔下了自己的一根头发。黑狗出现了,他对它说:“我要这王国里最纯洁无瑕的一块宝玉。”

黑狗矫健地跑走了,不一会儿,它驮来了一样东西——又是昨天那位年轻可爱的小王子。

伤风一见到他,又把什么都忘了。在纱幔般的银白月光下,他觉得他比昨天更可爱了,他趴在大黑狗的脊背上,就像躺在乌云上的月亮一般璀璨夺目。伤风情不自禁地又亲吻了他。

小王子哈利第三日醒过来,发现自己依然在寝室里,也就认为自己又做了同样的梦。他不由得羞愧起来。因为这个勇敢的男孩认为,反抗不了只存在于梦里的大黑狗和看不清脸的神秘男人,实在是太丢脸了。

“昨晚我又做了和前晚一样的噩梦。”他垂头丧气地对国王与王后说,“我真希望在梦里我能回击,至少狠狠咬那个男人一口。”

詹姆国王听了之后,哈哈大笑起来。“即使你做了这样的梦,我也不打算给你找一位伴侣,因为你还太年轻了,男孩。”这位毫无国王架子的英俊的统治者说,“我想你一定是每天待在王宫里,被你的家庭教师们繁重的课程和作业弄得太疲惫了吧!我带你去球场上打你最喜欢的魁地奇,你马上就会好起来的。”听到他终于可以打他最喜欢的球,哈利很兴奋,把古怪的噩梦全部丢到了脑后,跟着父亲走了。

可是心细聪慧的王后听到这番话,心中产生了怀疑。第三个晚上,在早早地哄着小王子入睡后,莉莉王后坐在小王子的床边,悄悄地在他的发顶加了一个追寻踪迹的小魔法。她做起这些事来一点也不费劲,因为她本来就是一名女巫,而且她的魔法是十分高深的。

这道细小的魔法像星尘一般洒落在小王子头顶,然后便消失无踪了。小王子丝毫不察,睡得依旧香甜。到了夜晚,当大黑狗照旧潜入王宫,来到小王子的寝室将他带走,这看不见摸不着的魔法踪迹便在黑狗身后一路撒下细小的粉末,直到伤风的宫殿门前。

伤风这天晚上再也没有要求黑狗为他带来什么珍宝了,他告诉它,只要把小王子带到他面前就足够。因为他发现自己在白天也愈发不能忘记这个小人儿,简直难以捱到黑夜。我们可以说,这是他对他患上了相思病。

当黑狗驮来了熟睡的小王子,伤风迫不及待地上前,将他抱到自己的床上,细细地从头到尾打量着他。他是多么动人、多么可爱啊,王宫里最娇嫩欲滴的郁金香也比不上他的一半!

他凝视着他,一直到夜幕深沉,也迟迟不肯合眼。他真希望把这可爱的小王子永远地留在自己身边。

当时针指向五刻钟时,寂静昏暗的宫殿外忽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马蹄声。人声窸窸窣窣,在窗外愈來愈响。伤风来到阳台向下眺望,发现一支浩浩荡荡的王室军队正停在他的宫殿前,他们手上都拿着熊熊燃烧的火把。“这是怎么回事?”伤风说。

“恐怕是国王和王后发现你掠走了他们心爱的独子,发动兵马前来追捕你了。”黑狗说。

“那么你有能支的招吗,我的朋友?”伤风说。

“你应该马上和这个小孩儿撇清关系,否则国王一定会砍下你的头。带上你的家什细软,我会带你离开这里。”黑狗说,“你一定要快一点,因为一到黎明,我就不能出现了。”

这时候,小王子被他们的动静弄醒了,从床上爬起来,怔怔地看着他们。在窗外兵士们高举的火把的烈焰照映之下,他的脸红扑扑的,眼睛又绿得动人心魄,就像精灵一样纯洁而神秘。伤风只看了他一眼,就说:“我要带走他。”

他把他抱起来,放到一只很大的,用金线和百合花绘制的大箱子里。这个箱子原本是用来装他众多奇珍异宝的,但伤风现在什么宝物都不需要了。他只拿了一袋金币,马上也钻进了箱子里,箱子漂浮了起来,载着他们飞出窗外。

就在这时,黎明也到来了。黑狗一摇身便消失在了曙光中。士兵们在指挥官的带领下闯入宫殿主人的寝室,却什么也没发现。因为伤风的箱子早已飞上了天空,飞得越来越高,直到能看到太阳如钻石般闪烁,云朵近得几乎触手可得。

伤风在日光下环视周遭,这时他发现被他掳来的俘虏正缩在箱子的角落,偷偷地看他。

“怎么样,小公主,害怕了吗?”伤风故意吓唬他。然而小王子睁大了美丽的绿眼睛,摇了摇头。

“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我只是吃惊。”小王子认真地说,“我父亲曾经说,只要有他在,谁也没有能力从他和母亲手中夺走我。”

伤风很喜欢听这话,这就等同于一国之君也必须承认他是一个有本领的人。“你明知道我做了什么,为什么不逃走,也不反抗我?”

小王子说,“因为我曾经听说过你的名声。仆人们说你是一个冒险家,游历过许多遥远的国度,可我从来没有出过远门,我很好奇这一切。而且……”他忽然露出微微羞赧的表情,“我……我有点好奇,你是不是真如传言说的那样相貌出众,又有本领。”

“你倒是一个很有胆量的年轻人,不如我想象中那样是个娇纵的贵族。”伤风说,“至于我是否有本领,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他们飞了一整日,直到夜幕再度降临,飞箱载着他们降落在一处偏僻的荒郊小道上。“我们得先找个地方休息,明天一早再动身上路。”伤风说。

他们来到了一家小旅馆。在进门之前,他将小王子华美的披风脱下,披上自己的外套,又把大得进不了门的飞箱和旅馆门口的酒桶隐蔽地放在一起。做完这些,他们才推开了旅馆的门。

伤风不想高调,不过有小王子在,他还是点了这间旅馆最上等的晚餐和葡萄酒。吃饱喝足后,他带着他走到房间里。小王子在外人面前始终很安静,这很合伤风的心意,毕竟他不想被人发现他正带着一个国家的王子出逃。不过一进房间,这个年轻人就喋喋不休起来。

“我听传言说,你富可敌国,宫殿里就连喷泉里流出来的水都攒了碎宝石,”小王子说,“我父亲的财产是我们家族一代代传下来的,是我们不懈与邻国交好、往来生意积累的,可是你还那么年轻,怎么会有这么多钱呢?是你当冒险家的时候,从猫头鹰的树洞里窃取的吗?还是你打败了邪恶的海盗,抢走了他的宝藏船?”

“你真是睡前故事听多了!我确实走过不少地方,这不错,”伤风说,“但我的这些财富并不是从冒险得来的。我没有偷,也没有抢,全凭着我的好运——不过这好运关乎我的一个秘密,我不能轻易说。”

“这是困扰了我很久的问题,请你告诉我吧!我以王子的名义发誓,我绝对不告诉第三个人。”小王子请求道。

“这个秘密对我来说非常宝贵。不过你要我坦白,也不是不可以。”伤风说,“只是我有一个条件。”

小王子的好奇心快被他吊到了天上,催促他说出他的条件。伤风说,“这个秘密涉及隐私,我只能告诉我的枕边人。”

“你要我和你在一只枕头上睡觉?”小王子奇怪道,“为什么你会有这种要求,你这么富有,难道睡不起自己的床吗?”

“你搞错了,在我们国家,一个人同意和另一个人睡同一只枕头,就等同于他愿意嫁给他。”伤风认真地说。可实际上,这个习俗完全是伤风瞎编的,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又怎么会记得自己是哪个国家的呢?

“只因为一个秘密,就要和你结婚?”小王子生气地说,“我才不愿意呢。”可是他思考了几秒,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继续问道,“你就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想要吗?我有一把能飞的扫帚,有一只听我号令的小金球……除了我的海德薇不能给你,其他我都能考虑一下。”

“谁能保证你可以顺利回去拿到这些东西呢?更何况我也不稀罕这些。”伤风说,“看在你这么真心的份上,倒还有一个机会。根据我们的习俗,如果一个人想要和另一个人结婚,就要通过测试:一整晚,我们都要睡在同一张床上,不过我发誓不会对你做任何事情。等到天亮,你面朝着谁的方向,你就得答应嫁给谁。也就是说,如果你赌输了,你得嫁给我;如果你赌赢了,我也愿意把这个秘密告诉你。”

小王子心想,这个测试倒是可行,他只要控制着自己一直正躺在床上,睡一整晚就可以了。他根本没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中了男人的谋算,答应了这个赌局。

晚上,他们下楼去吃了鱼排,牛奶和一些桑葚果,就又回到了房间。伤风说:“既然你答应了我的赌局,那么不论输还是赢,我都得告诉你这个秘密。既然如此,我现在就让你看看吧。”

于是他拔下一根头发,对他说“显现真身”,大黑狗就又一次出现了。小王子被这头棕熊般巨大的狗吓了一大跳,可当大黑狗凑上来,热情地舔他的手之后,小王子就和它成为了好朋友。“它应该叫大脚板,你看它这巨大的四只脚,一定能跑很远的路。”小王子说。

“我觉得这个名字不错。你喜欢吗,伙计?”伤风问道,大脚板兴奋地摇起他毛茸茸的大尾巴表示高兴。

当天晚上,小王子依照约定,和伤风睡在同一只枕头上。伤风也履行了诺言,没有对他做任何事,他还将自己的身子转过去,背对着小王子。小王子正躺在床上,当他转头看到睡在他们旁边的大脚板,他灵机一动,把大黑狗抱上了床。

他紧紧地抱住大黑狗,让它的四条腿箍在自己身上,然后将脸埋在暖洋洋的狗毛里,满意地睡着了。他相信这样做,这个晚上他就绝不可能在睡着后无意识地转到另一边了。

第二天天色大亮,小王子从睡梦中醒来,却发现大脚板消失了。让他高兴的是,自己的确没有转向伤风的位置。等伤风醒来后,他得意地告诉他,“我赢了,昨天我一直和大脚板抱在一起睡,根本没有转向你。”

“你和大脚板抱在一起睡了一晚上?”伤风说,脸上露出难以捉摸的表情,“这就有点复杂了,我的小殿下。你要知道,大脚板是属于我的狗。”

“没错,可是你总不能让我嫁给一只狗呀!”

“我当然不会让你嫁给一只狗了,”伤风为难地说——但小王子总觉得他这副为难的表情是在演戏,“但是,它是从我身上变出来的呀。你难道忘了,它全身上下的每一根毛发、每一滴血液都来自我吗?所以,它就是我,我就是它。这依然符合我们国家的习俗,所以你还是得嫁给我。”

可怜的小王子,他根本不知道世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这种荒唐的习俗。因为难堪,他整张可爱的脸都涨红了,可是他又认为自己作为王子,是绝对不能食言的——父亲从小就教导他,要正直、坦荡,信守承诺。于是,他也只好答应成为伤风的妻子了。

 

在世界的另一头,追丢了伤风和小王子的国王和王后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回到王宫里,想起了办法。他们先是召集了最有智慧的一批大臣出谋划策,但他们出的计谋,国王一个也不满意;最后,莉莉王后想出了一个办法。“该让我们的守护神派上用场了。”她说。

原来这对王室夫妻也都是精通魔法的巫师,而优秀的魔法师都拥有他们自己的守护神。国王召唤出了自己的守护神:一头牡鹿。这头牡鹿有自己的名字,他们叫它“尖头叉子”,这名字正来源于它那对与国王的王冠同样威风凛凛的鹿角。同时,它不仅有气宇轩昂的外表,更是一头有魔力的畜生。

“尖头叉子,我需要你去追踪我唯一的儿子的印记,”詹姆国王告诉它,“你会找到他的,因为我的孩子的名字——哈利·詹姆·波特,也是有魔力的。”

与此同时,莉莉王后也召唤出了自己的守护神:一头牝鹿。于是,这对守护神碰了碰头,离开了王宫,在月色下化作两道银蓝色的风,奔向远方。

按理说,有这样两头魔力超群的守护神,国王和王后一下子就能找到自己的孩子。可惜,他们这次又失算了。就在前一日,在小王子同意了伤风的示爱,又与他同寝同床、共度一夜之后,他就变成了他的人。他们虽然没有举行婚礼,但也已经是夫妻了。也就是说,小王子现在的名字并不是哈利·詹姆·波特,而是哈利·詹姆·布莱克。因此,两头守护神再厉害,也没办法找到小王子的所在。他们只能在世界各地到处奔走、到处寻找二人是否有留下来的踪迹。

 

这对夫妻等天刚刚蒙亮,便收拾东西准备出发了。他们都干劲十足,对未来的路充满探索欲。不过,当他们刚踏出旅馆的门,就遭遇了第一个打击:那只他们放在酒桶旁的箱子,由于淋了一晚的雨,已经浸坏了,再也飞不起来了。

这就意味着,他们眼下的旅途只能靠自己走。伤风觉得这样会耽误很多时间,可是小王子哈利很高兴,“沿途的风景才是我在旅行中最想欣赏的。”

他们在小道上踱步走着,欣赏路边的稻草人沐浴阳光,面带微笑,小鸟在枝头唱着歌,野雏菊、石榴花在风中轻舞。伤风觉得很无趣,便和他聊起天来:“你想出来和我冒险,是为了什么?”

“我听说,在某个神秘的角落有一把插在石头里的宝剑,能考验一个人是否有最真实的胆识,拥有这样胆识的人,才能将它拔出。”哈利说,“我想知道,是不是真的存在这种东西。你又是为了什么四处冒险?”

“我生来喜欢冒险,没有什么理由。”伤风说,“也许因为我生来强壮、勇敢,如果不冒险,就浪费我的这两样天赋了。”

哈利觉得这位新伴侣实在很傲慢,但是因为他太英俊倜傥,又没法讨厌起他来。他们又闲聊着走了一会儿,直到走到了半山腰,他们看到一只巨大的白色的鸟正躺在石头上,一动不动。

二人走上前去查看,发现这是一只天鹅。不过它的身躯大得惊人,比普通天鹅要大上整整一倍,也比普通天鹅更加美丽、优雅,仿佛从仙境坠落而下的。伤风抚摸它的身体,看到它胸口留有一支漆黑的长箭,他们便一起将这长箭拔了出来。

“这大鸟已经死了,”伤风说,“不过我想它的翅膀砍下来也许还有些用。”

“它多可怜啊,还是让它好好安息吧!”哈利说,他把自己的披风披在了天鹅身上,“也许我们可以挖一个坑安葬它。”

“可以,”伤风说,“不过我还是要它的翅膀。”

这时,天鹅忽然睁开了它明亮的眼睛,望向这两个旅人。它并没有死,只是被一支诅咒的箭射中了,现在箭离开了它的身体,它就又恢复如初。天鹅说,“为了表达感谢,我想带你们去我所住的国度做客。你们人类虽然常常坐着热气球瞻仰天空,但还从来没有真正去过那儿。”

伤风和哈利都表示很乐意。于是,天鹅俯下脖子,风度翩翩地邀请小王子骑到它的背上。而对待伤风,它却只用两只前爪潦草捉住伤风的衣服,将他拎了起来,然后便向上飞去,完全无视了伤风的怒骂。

天鹅展开它流利的巨大翅膀,优雅地向前飞,就像天空中一只巨大的帆船被风吹着像前走。云在他们面前一层层掠过,看上去又厚又软,穿身而过时却只感觉到淡淡的凉意。飞了约有半小时,天鹅又调整方向,沿着太阳照射最强烈的地方向上飞去。

直视太阳让伤风和哈利都睁不开眼睛,只能紧紧抓着天鹅的脖子和蹼。他们先是感到愈来愈热,而后又感到冷如冰窖,最后,他们觉得自己在不停地旋转,像是整个世界都从自己脚下挪到了自己头上。

克服了呕吐感和眩晕感后,他们睁开眼,发现目之所及只有一片浓浓的白雾。天鹅把他们放下来,领着他们向前走,不一会儿,白雾散去,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座金灿灿、雪白无暇的花园。

天鹅带他们走到花园的中心,这儿有一扇独立的门,看上去不通往任何地方。“你们推开门从这儿走进去就到了。”天鹅说,“这门后就是天空的国度,云层以外的世界。你们都以为天空之上是无穷无尽的空白,可其实天空是另一片海洋。”

伤风和小王子这才发现,尽管这儿宽敞明亮,他们行走呼吸都自如,但其实他们是浸泡在看不见的水里的,每开口说一句话,都会从嘴里吐出小泡泡来。

“我就送你们到这儿。祝福你,好心的小王子。”天鹅说,“在这里做客的期间,你们可以享受或带走这里的所有,不论是丰盛的珍馐,还是你们所渴望的一切。可是,你们一定要铭记,你们在这儿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二十四个小时之后,不论这里的主人怎样挽留你们,你们都必须离开。”

天鹅说完,便振翅飞走了。原来它不过是这国度的一名小使者而已。

“我们只是来做客的,本来也不需要在这儿多待,”伤风说,牵起哈利的手,“走吧,我们在这逛一会儿就可以离开了。”

 

他们推开门,发现这儿比外面的花园还要更加壮观奇丽。哪怕是掌握了最高权利的教皇,也无法想象这儿有多么富丽堂皇,精妙绝伦。他们头顶的天空,明亮如永昼,将一切都照耀得生机勃勃、欣欣向荣;数以万计的金丝线编出一只只盛着日光的灯笼,在顶空闪烁着绚丽的光泽,可爱的小精灵抱着竖琴或长笛,在美丽的月桂树枝头演奏比一千只百灵鸟还动听的音乐;广场中央的喷泉不停地吐出星星、棉花糖和碎钻,数千种娇艳的鲜花无风自动地跳起舞,对来宾露出友好的笑容,鞠躬欢迎他们的到来。

在花圃的中心,有一只穿戴整洁,羽毛丰满的海猫,笑眯眯地站在那等待他们。

“欢迎二位到来,”它说,“我们这儿真是好久没有迎来客人!请允许我带你们去面见国王和王后。”

伤风和小王子都不明白这么一个空荡无人的宫殿为什么还有两个统治者。他们被海猫引领着来到正殿。正殿是完全用白云和乌云制成的,踩在地砖上就像浮空行走一样轻盈。一只长着四只眼睛的大红蟳和一条只有一只眼睛的水蛇分别坐在国王和王后的宝座上,他们同样热情地欢迎了两位旅者。

“我们这儿很少有人类来做客,因为我们的入口对于人类来说太难寻找了。”红蟳国王说,“见到两位来,我们真是欣喜万分!希望你们在这儿多待几天,让我们尽宾主之礼仪。”

“多谢盛情,但我们只能在这儿待二十四个钟头。”伤风说。

“那么,就让我们直入主题,我带您去看看我们王国最值得参观的地方吧。”于是海猫仆从拿出一串比他的脑袋还大的,足足有数百枚钥匙的钥匙圈,在他们跟前为他们引路。

他们来到一座高耸的石山跟前,石山表层长满了五彩斑斓的珊瑚。海猫将第一把钥匙插进石山大门的锁孔之中,大门应声而开,里面的画面不由得让他们遮起眼睛来:那是足足可以买下十个王国的黄金堆,它散发出的金光耀眼得让人几乎难以直视。国王说,这些金子都可以送给他们。

“我的国度的宝库也有许多黄金,虽然远不如这里壮观,但是更多的黄金会蒙蔽人的心智,对我们的治理也无益处。”小王子说。

国王和王后又领着他们来到第二座山前。这座山上爬满了鲜活的贝壳,有许多鱼类围绕着它游来游去。海猫打开门,里面尽是人类从未见识过的鲜美珍馐;珍馐底下还有一块大桌布,只要带上它,铺到任意一个地方,它就可以变出无穷无尽的佳肴。

“这倒是很有趣,但我们也不需要带着它到处旅行,我们更愿意自己去探索各地的风土人情与美食。”伤风说,“你们还是自己留着吧。”

他们参观了许多的珍奇玩意,天空国度的每一片土地几乎都被他们踏足了。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十几个小时,国王和王后表示要从刚才的宝库中送一点礼物给他们,但伤风和小王子都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两位真是见多识广!”水蛇王后笑着说,“不过,我们是有办法让您二位这样高贵的人满意的。”

他们带着这对夫妻攀上一座完全由玉石砌成的阶梯,踏上四十五阶后,他们来到一座泡泡吹起的透明房子。房子里陈列着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它们完全由坚硬的金属、木头和其他陌生的材料制作成,简直就像从构想未来的蓝图里走出来的: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比那只天鹅还大的鸟,但它通体由红漆和坚硬的部件打造而成,想要让它动起来,需要坐进它的脑袋里,握住一个圆形的盘操控它上下飞动。它不需要喂食、不需要打理羽毛,只要给它喂足够多的某种油,它就能飞到任何想要的地方。

“不错,这东西的确让我满意。”伤风说。要他说出这样的话是非常难得的。

他专注地操弄这些先进而古怪的仪器设备,心中充满了对自己和人类未来的想象和憧憬。他试坐了一台不需要动物牵引就能发动的车,又在水边试用一台不需要船桨就能开动的船,只觉得这实在太迷人、太有智慧了,对它们爱不释手。

“我愿意出钱把这些都买下来,”伤风说,“你们可以开一个价。”

“这对我们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毫!”红蟳国王说,“不过,您这样的绅士如果坚持要付钱,我们就收取一点友情费用吧。这些您尽可以拿走,只是需要再等十个小时,我们的巨人骑士团才能来替您搬走它。两位可是搬不动这么多东西的。”

“可我们只能再待六个钟了!”哈利说。

“那外头的天鹅之所以对你们说不要待二十四个小时以上,是因为这里的夜晚比陆地更黑暗,你们出去了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仆从海猫说,“等到第二天,我派士兵送两位回家,就没有问题了。在这之前,请您穿上这件衣服,作为您贵宾身份的证明。”

它递来一件纯金的华美外套,一看便知是用金线缝制而成的,不攒一丝赝货。伤风感觉不到这衣服有什么问题,便穿上了它。

他支付给它们很大的一笔钱,然后便去为他们布置好的寝室休息。这寝室是一只巨大的死鲸鱼的尸骨架起来的屋子,里头缀满了海藻和海星点的灯,还有柔软的贝壳床。睡觉之前,伤风感到身上这件金衣怎么也脱不下来,但是他很困了,搂着小王子便准备睡了。

“你一定要记得,”哈利说,“明天我们就必须从这儿离开了。”

伤风答应了,他们相拥着沉沉睡去。

第二日,他们醒来,鲸鱼屋外的天空还是那么明媚晴朗,仿佛根本就不存在夜晚。二人来到主宫殿面见红蟳国王和水蛇王后,向他们告别。

“好的!”红蟳国王说,“不妨一起吃完早餐再走吧。”

王子哈利认为这样才不失礼节,于是同意了。他们在一座美丽的空中花园用餐,桌子是用古老的葡萄藤编织的,桌布用娇嫩的金盏花瓣缝制而成。盘子里的食物全都是花园里的瓜果鲜蔬菜,美味无比。

吃饭时,哈利注意到水蛇王后新戴的王冠上缺了最中间的一枚宝石,询问她是怎么回事。

“因为那是我不再需要的一枚宝石。”水蛇王后说,“它是这世上绝无仅有的,可是,对我来说留着它已没什么用了。说实话,我很头疼,这样的宝物该怎么处理呢?”

哈利更加好奇了,询问她究竟是什么样的石头。水蛇王后说,“那是一块永生石,只要成为了它的主人,就可以让你指定的人获得永恒的寿命,或者复活已经死去的人。”

“让我的父母和我永远地生活在一起,这难道不是最好吗?”哈利心想,“还有这个叫伤风的人——再怎么说,我也希望他能一直和我待在一块。”

于是他询问王后可不可以将这枚永生石转卖给他。水蛇王后回答道,“送您也是无妨的,不过如果您坚持要付钱,我恭敬不如从命。只不过,您现在不能立刻带走它,它还只认我这个主人;想要它认可您,您须得将它捂在胸口足足十二个小时,直到它在您的胸前变得温暖为止。”

小王子哈利满心都是他和他爱的人们能永远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的景象,他一拿到永生石,就立即将它挂在自己胸前,紧紧地捂着它。仆人海猫给他带来一件金线织就的裤子,对他说,“请穿上这件作为贵宾证明的金裤子吧。”小哈利也不作他想,穿上了它。

一整个下午,他们带着永生石,乘坐伤风买下的机械鸟,在美丽的天空国度里畅游。这时候,他们已经完全把第一日天鹅对他们说的话抛到脑后了。在他们开开心心地从机械鸟上下来,用完晚餐,回到鲸鱼屋睡觉时,原先怀有的危机感已经半分都不剩了。

第三日早晨,伤风不等怀里的小王子醒来,就兴致勃勃地去驾驶他最心爱的机械鸟。可是,今天他的手臂变得有点不爱听使唤了,驾驶的过程中总是出错,害他撞到宫殿的边边角角。伤风本想去藏宝阁看一看,但是飞机兜兜转转,带他来到了一个与其他位置全然不同的地方。

在这儿,原本洁白无瑕的地砖是暗沉的,越是往前走就越铺满苔藓和藤蔓,还有好几个人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伤风喊他们,他们也不回应,于是他让机械鸟降落,自己走过去。

当他上前想看清他们时,却吓了一跳——他们全都是穿着衣服的一具具骸骨!他们的姿势不同,但都能看出来生前想要逃跑,脸上的骨骼因为惊恐而扭曲。此外,他们的身上无一不穿着与伤风、小王子一样的东西——金线衣和金线裤。

伤风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原来这个国度的国王和王后以食人为乐,这些恐怕都是被他们骗来做客,又被吞吃入腹的人类。伤风想要将这个消息赶紧传递给哈利,便拔下一根头发,却怎么也唤不出他的朋友。这时他才反应过来,因为这儿永远都是白天,所以他是无法叫出大脚板的。

于是,伤风回到他的机械鸟上,操控它原路返回。可是他的手臂此时更加不听使唤了,渐渐的,他感到他的肌肉有千斤重,就连方向盘也快握不住了。但好在,在跌跌撞撞的飞行下,他还是回到了鲸鱼屋。

他一进鲸鱼屋,就看见哈利倒在地上,身子蜷缩,两只手还紧紧捂着胸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伤风把他抱起来,呼唤他的名字,可小王子就像完全听不见他的话一样,只是不停地哭泣,不停地摇头。现在,他心中只有他父母故去后,他孤身一人、无人爱他的情形,这都是这块石头在他脑海里为他展现的假象。

伤风把他抱在怀里轻声安慰,不停地轻吻他,直到他停止了大声啜泣,安静下来。接着,伤风用力剥开他的两手,将那块石头从哈利胸前狠狠拽下,哈利发出一声痛苦的哀鸣,晕厥了过去。几分钟之后,他才醒过来,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被这块石头的诅咒传染了。”伤风说,“这里的一切都是一个骗局。我们快逃吧,逃出这里再说。”

可是,他们发现身上穿了金衣或金裤的部位,此刻竟一动也不能动了。伤风的上身像一樽石雕,哈利的下身则无法挪动一寸。于是,伤风让哈利挂在自己背上,勾住他的脖子,挂在他折起来的胳膊上,便往刚才的方向飞奔起来。

每跑一段旅程,他们就感到自己的身体越僵硬、越失去生命力,金线衣服的魔力正扩散向他们的全身。当他们跑到这片布满苔藓和黑藤蔓的地块时,他们几乎全身都不能动了。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努力地穿越钉在原地的数具骸骨,来到一片掩映在密密匝匝藤蔓之中的草墙前。哈利的手拨开藤蔓,他们便从出现的一个小入口钻了进去。

他们一进去,所有的诅咒全部消失了;两人的身体终于恢复如初。这时,他们才停下来观看这片年久失修的老花园。它和外界的一切完全是颠倒过来的,其他东西都在人脚下,它却在人上头。这儿的每一寸都灰暗破败,仿佛独自笼罩在乌云之中,每走几步都能撞见迷路而死在此地的骸骨——这就是天空之海的海底。

原来这片海底,或者说他们进入时的海面,是一个巨大的迷宫。这个迷宫大得无法想象,在迷宫中央还是夜晚,而迷宫外面则是白天了。他们不得不一条路一条路地试,足足走了两天两夜,才走到了迷宫的出口:一座高耸破出水幕的高塔。接着,他们又沿着高塔的阶梯往上爬,爬了一天一夜。最后,他们终于爬上了高塔的顶端,爬上了天井,却发现,此刻他们身处离地面有万丈之高的天空中,无计可施。周边强烈的气流吹得他们几乎要掉出去。

“没有退路了,”哈利说,“我们只能搏一搏了!”

“但这行不通,我们俩跳下去必死无疑。”伤风说,“大脚板不能出现,恐怕我的好运也已经不在了。”

“那么,你就抛掉你的顾虑,选择相信我吧。”哈利说。伤风于是牵起他的手,紧紧相扣,他们一同从顶峰跳了下去。

料想的坠落并没有发生。伤风睁开眼,发现他们正轻盈地在空中——原来他们踩在了云朵上。哈利牵着他的手,像只快乐的小鹿在空中跳跃,带着他们踏着一朵又一朵的白云,拾级而下。最后,他们踩着最后一朵云,顺利地降落在一个小镇的钟塔塔顶。

伤风和哈利坐在大钟旁,脸上都带着惊魂未定的表情。可是当他们转过头看对方,都笑了起来,因为两个人此时浑身都湿漉漉的,狼狈得像掉进池塘里的鸡。

“接下来,我想我们可以不设目标,走一走计划里没有的地方。”伤风说。小王子也同意,于是伤风拔下一根头发,再次呼唤他的老朋友。伤风这次一瞬间便出现了,让它载着他们一直向前奔跑,直到黎明曙光初现才停下。

 

当大脚板停下来后,他们来到了一片巨大而深邃的丛林。在这里,就连白天也看不见郁郁葱葱的龟背叶深处掩藏着怎样的世界。他们从两颗猴面包树的缝隙间钻了进去,慢慢地走着。因为层层叠叠的叶子遮住了天空,他们一直走到了夜晚也没有察觉。

这时,一簇杜鹃花丛背后,忽然跳出一只巨大的四足生物。这是一头威风凛凛的雄狮,它看到这两个旅人,似乎很好奇,在他们周边不停地打转。

“你真漂亮!”小王子说,“我们应该没见过面,可看到你,我心中觉得很亲切。也许因为我们王国的国徽也是狮子。”

伤风却觉得有一种隐隐的不详的预感,他催促小王子继续往前。那只狮子也没再有什么其他动作,只是亲昵地拿脑袋蹭蹭小王子的胸口,便转身跑走了。

这只狮子正是国王守护神的化身,它不辞辛苦地在世界各地搜寻小王子的踪迹,终于凭借小王子的气息找到了他。它触碰到小王子后,就在他身上留下了魔法的印记,凭借着这个印记它就可以看见他们的去向和一举一动。到了夜晚,它回到森林中,一个呼吸间便恢复了牡鹿的真身。在黑夜中,它快速地飞奔着穿越森林,它要将小王子的位置带给王后的守护神,再由这头牝鹿将信息传达到王国中。

伤风和小王子在林子里转了好一会儿,这儿的风景十分动人,树上结满水晶一样滴着夜露的果实,地上长着闪烁着金光的草药。可是他们两个人都没有为这些值钱又美丽的玩意儿停下。

“你不想摘点东西吗?”哈利问。伤风摇了摇头。

“我觉得这没意思了。”他说,“我们可以动身去找你想要的宝剑的线索。”

“真奇怪,我突然也觉得那个没意思了。”哈利说。“我们俩其实都不是很想进行下去了,是不是?”

“不得不承认,是的,我想放弃了。”伤风说,“我一直认为我足够勇敢,但是现在我明白我曾经对于勇敢的理解是浅显的。凭借着运气的胆量其实不算什么本领,正直催生出的勇敢才是一个人高尚的所在。我不想再当一个赌徒了,我想根据我自己的本事做一番实业。”伤风说。

“我想我也想通了一点事情。“哈利说,“尽管环游世界很诱人,但始终留在身边的才是我真正的珍宝。我希望能回家看看我的父母,让他们知道,擅自离开伤了他们的心,我感到很羞愧。”

“这很好!”伤风说,“既然我们都学到了一点东西,那这趟未尽的旅途就不算枉费。”

在月光和绿叶的掩映下,他亲吻了他,这一次小王子没有反抗,只是闭着眼睛,像只羞怯的天鹅一样双颊通红,睫毛颤抖着。伤风又叫出了大脚板,它载着他们离开了丛林。

深夜,他们找到一间旅馆住下。这次,他们依然挤在同一张简陋窄小的床上,窗外传来寒风撞击门扉的声音,这更让他们紧紧依偎在一起。“前几天我梦见过一个婴儿,”伤风说,“他和你长得很像,有乌檀木一样漆黑的头发,红玫瑰般的双唇,翡翠似的绿眼眸。也许那正是我们将来的孩子的模样,就像你一样美丽。”

他亲吻他的黑发,双唇和眼眸。小王子在他怀里微微发着抖,不说话。不过伤风知道这是因为他太害羞了。他们在幸福中睡去。

 

子夜,阵阵高亢的马鸣和踏啼声骤然打破寂静。黑暗的酒馆被鲜红的火光照亮了,他们两人都醒了过来。

“他们找到我了!”小王子担忧又惊喜地说,迫不及待地想下楼去迎接他的父母,再将他的历险说给他们听。然而,在楼下等着他们的只有一身铁盔、看上去冷冰冰又庄严的骑士长,骑在马上对他们说:“奉国王的命令,我们将护送尊贵的王子回到王宫。”

“我会回去的,”哈利说,“我身边的这个人,也会和我一起回去。他是——”

不等哈利说完,一道金灿灿的光线忽然从空中甩过来,鞭子一样打在伤风身上。他顿时觉得疼痛难忍,大叫一声,倒在地上。哈利跑去搀扶他,然而又一道更为纤细的金绳飞了过来,他也被捆住了。

伤风在挣扎中拔下一根头发,想要叫出大脚板,让他诧异的是,大脚板根本不出现。他立刻就明白了,这绳子是有特殊魔法的绳子。这时,一个熟悉的、如同吸血鬼一般漆黑的身影从暗处走了出来,出现在他们面前。“奉王后的请求,我代替事务缠身的她来将贪玩的小孩带回他该待的地方。”他说。

“教授!”哈利说。

“小波特,你的惩罚要等到你安全回到王宫后,由你的母亲为你定夺。”斯内普冷酷地说,“至于你……愚蠢的人类,很高兴能在你锒铛入狱前再见到你第二面——恐怕也是你生命的最后一面。”

 

两匹守护神这时正在王宫里,面见国王和王后。国王刚刚平定了王土边境的一场叛乱,疲惫不堪,依然焦心地想要得知孩子的消息。两头守护神于是一五一十向他们禀报,这个英俊迷人的罪犯带着小王子去了哪些危险陌生的地方,他在深夜的旅馆中触碰小王子年轻的身体、与他相依而眠。它还没有说完,詹姆国王英俊的脸就已经因为愤怒像铁皮一样青了。

“这个国家已经很久没有实施这样残酷的刑罚了,”他生气地说,“但我还是认为,应当把这个迷惑了王子的无耻之徒的手剁掉。”

“看在梅林的份上,”莉莉王后说,“仁慈一点吧!亲爱的。”

可是当尖头叉子向王后禀报,它亲眼看到赌徒亲吻了小王子的唇之后,王后立即说,“依我看,应该把他的头砍下来。”

可怜的小王子已被关进了他的卧室,他得到了两礼拜的禁闭,以惩罚他随随便便跟着一个陌生男人浪迹天涯的冒失行径。詹姆国王连夜签署了这名囚犯的处决令,他将于第二日正午被送上绞刑架。

 

倒霉的伤风又一次被关进了牢房,这下他可真是手无寸铁了。尽管他还留有他的一头秀发,可是这魔法打造的牢笼如此坚固,他和大脚板一点办法也没有。一人一狗费劲力气,最后只得放弃了,他一屁股坐在草堆上,气恼地说:“事情会这样,全都是因为当初你犯了蠢,把那个小王子错误地带到了我的身旁啊,朋友。”

“怎么,我难道没有按照你的指令做事?”大脚板说,“我就是你,伤风,你需要什么,我便带来你心中所想呀!”

“在阁楼的第一夜,我让你带给我这国家最珍贵的宝石。”伤风说,“可是你却给我带来了这个小王子。”

“你难道没有发现吗?”大脚板说,“你难道没有看到那双眼睛,像夜晚的绿湖一样纯净,像春日藤蔓上的绿葡萄一样明亮,那正是这个国家最珍贵的绿宝石呀!”

“第二夜,”伤风说,“我要你带来洁白无暇的玉,可是你却带来了这个小王子。”

“你难道没有看到吗?”大脚板说,“他那雪白的肌肤,没有一丝污垢,像绸缎一样柔软,你不是用你的手亲自证明过了吗?还有比这更完美的宝玉吗?”

“好吧,你这巧舌如簧的动物。”伤风说,“不论怎么说,我每一次有了欲望,最后都会得到他,这证实了他注定是属于我的。依我看,我还是必须得到他,尽管我不是一名国王或功臣。你怎么说,老伙计?”

“我就是你,伤风,”大脚板说,“你想要实现的,尽管让我尽我最大的本分,去帮你实现吧。”

 

第二日,黎明刚刚划破夜空,伤风就醒了。胸前的双面镜也微微地发着幽光,散发出温暖,仿佛也感受到了主人即将走到生命尽头。这时候,狱卒们打开了监狱的门,对伤风说:“行刑的时间就要到了,我们该上路了。”

他坐着刑车,在正午将至时抵达广场,广场上已经搭建好绞刑台,整条街道都密不透风地堵满了围观的人。伤风被押送着踏上台阶,手握《圣经》的神父和刽子手分别站在左侧和右侧,等着他的到来。

“忏悔你的罪恶吧,你曾受到魔鬼的操控,和一个血统高贵的孩子发生了不纯洁的关系。”神父说,“愿主宽恕你的灵魂。”

“见你的鬼去吧。”伤风说。

行刑前的最后半个小时,他们让他坐在那儿独自待着,享受生命的最后时刻。伤风的面前还摆着一盘很不错的午餐,但他看也没有看一眼。他的心里没有饥饿、没有死亡、没有恐惧和悔意,自从阁楼的那一夜就不再有了——唯一有的只是一张黑发碧眼的可爱的脸。

这时,一道清脆的鸣啼在伤风头顶响起。他抬起头,发现是一只可爱的雪鸮,它的嘴边叼着一枚纸条。伤风马上就知道这是谁送来的。他的爱人虽然被心焦不已的父母关了起来,仍旧心系他的困境。

那纸条上只写着两句话:见一见国王和王后!一切就都迎刃而解了。

“在我死前,我想你们满足我最后一个心愿。”于是,伤风对刽子手说,“我希望见一见这个国家最德高望重的两个人。”因为行刑犯死前的最后一个合理要求是谁都不会拒绝的,这是一项古老的传统。

“那当然是我们敬爱的国王和王后啦!”刽子手说,他把这个遗愿通报给了大臣。

大臣又通报给了国王和王后。“我倒是没有意见!”莉莉王后说。

“一点儿也不错,”詹姆国王说,“而且我现在改变了主意,我不但要亲自见他,我还要亲手砍下他的项上人头,叫所有人明白,觊觎我心爱的小王子下场会是什么!”

于是他唤手下带来他的格兰芬多宝剑。这是他们家族的祖先代代相传下来的宝物,能斩断世间一切邪恶之物。他们来到了刑场,伤风依然坐在绞刑架前等着。

一刹那,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情形发生了:詹姆国王大叫一声,宝剑哐当落在了地上。莉莉王后也睁大了那双与小王子无出相仿的双眼,捂住了嘴。他们二人脸上的愤怒在一瞬间便消失无踪了。大臣们、围观的群众们,还有伤风都是一头雾水。

“大脚板,我的老朋友!”詹姆国王激动地大喊,“我找了你多少年哪!我们以为你早就没命了!”

“大脚板不会死,”伤风说,“但是随着我的头颅落下,它也再不会出现了,我想这就是你们想看到的吧!”

“你难道不记得了吗?”詹姆国王说,“你就是大脚板呀!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在同一个老巫师门下学习魔法,空闲时,我们经常变成一鹿一狗,在山谷中玩耍!我们二十岁那年,你出了远门,承诺很快会回来,可一年年过去,我们越来越少收到你寄来的信。最后我和莉莉派人去找你,却找不到你的音讯!”

“你所说的事情我完全没有印象。”伤风说,“不过你的儿子之所以建议我见见你们,可能是他有了什么发现!我很愿意听他来说。”

小哈利于是被解除了禁闭,在士兵的保护下也来到广场。他一见到伤风,就扑进这个英俊的死刑犯怀里,任由伤风亲吻他的额角、眼睛和嘴唇,丝毫没发觉母亲僵硬的面色和父亲又快喷出火来的双眼。

“是的,我拜托我的海德薇为这人捎来短讯,因为我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这个,它从昨夜起就在不停地发出光芒。”哈利王子从怀里摸出一枚闪闪发亮的东西——那正是镜子的另外一片碎片!

他将伤风胸前衣袋里的镜子碎片拿出来,两枚碎片完美地拼凑在了一起。霎时间,镜面的每一道裂痕以惊人的速度相吻合,并且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灿烂的光辉。这美丽奇特的景象持续了一会儿,等光芒散去,两张碎片已然合成了一面完美的镜子。它流淌着彩虹般的光泽,双面皆能倒映出眼前所见。更神奇的时,当它被举到伤风面前,镜面便一帧帧地快速展现着无数关于他的画面。与此同时,这些画面也在他的脑海中播映起来。

“我想起来了。”伤风说,“是的,我是西里斯·布莱克,詹姆·波特和莉莉·波特的挚友,布莱克王国王室的长子。我从小与詹姆一起玩耍,更赞同波特家族人人平等的治理理念,而厌恶布莱克家族的尔虞我诈、血统至上论,家族视我为耻辱,我们之间关系愈发恶化。在我十七岁那年,我彻底抛弃大王子身份,离家出走,来到波特王国。”

“詹姆和莉莉一直视我为家人,哈利出生之后,我当然也就成为了这个孩子的教父。在小哈利周岁礼即将到来之际,我苦思冥想要为他送什么礼物,这时候,王国里恰好流传着一个传言:东边某个山谷底下埋着一株古老的打人柳,打人柳的根茎下就埋藏着这世上最稀奇的魔法珍宝。谁能够克服重重生死困难,谁就将获得这拥有无与伦比的好运和魔力的珍宝。”

“我认为只有这种礼物才配得上我的教子,于是我便动身出发了。离开前,詹姆给了我这面镜子,只要我想要见到你们,对镜子呼唤一声就能看到你们的面貌。告别你们后,我跋山涉水,离王国越来越远,渐渐地迷失了方向,再也无法和你们通信——可是最终,我的确找到了这株打人柳。”

“它位于一口深深的沼泽的中心岛上,需要越过厚重的荆棘路、亲身踏过沼泽而不被淹没,才能抵达。我没有被这难题唬住,忍着疼痛剥开了所有的荆棘、又泡在沼泽里数个小时,终于到了打人柳前。可是,那荆棘和沼泽都是有毒的,我太虚弱了,当打人柳后的人向我发动袭击时,我没能躲开。”

“那正是我的堂姐。原来,这个传言就是我家族的人散播的,他们料到我一定会忍不住这宝藏的诱惑。换做平时她未必是我的对手,可这次我却疏忽了。她向我发射了一道致命的恶咒,我立即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

“可是你并没有死,”哈利问,“这是为什么?”

“正是这面带着你们家族祝福的镜子保护了我。”伤风说,“我将它揣在我的胸前,那道恶咒于是打中了镜子,并没有穿透我的胸膛,我也因此捡回一条命。同时,这镜子也碎成了两片,其中一片掉出了我的胸口。我的堂姐以为我死了,满意地离开了。而我在三天后醒来,无比迷茫,心中空荡荡,因为那一道恶咒虽然不致命,但却将我的灵魂重重的撞了一下,我的记忆全都消失了。”

“后来,我们派遣骑士团找到了这株打人柳,发现了其中一枚你掉在树下的碎片,”莉莉王后说,“可你已经不见了。我们便将这碎片交给了哈利保管。”

“我忘了自己是谁,也忘了曾经自己有过多么重要的朋友,所以茫然地四处漂泊。”伤风说,“后来,我在酒馆赌钱时得罪了一名黑巫师,他便设法将我关进了监狱。想不到,在逃出监狱后,我还能凭借自己的本事找到我的朋友们。我更想不到——我就是一名我自己最讨厌的巫师。”

“你的记忆都由这面镜子帮你保管着,”小王子说,“因为你是它的主人。是的,你当然和我们一样是一名有魔力的巫师,否则我怎么能踩在云朵上行走,你又怎么能召唤得出大脚板呢!”

“我想我还是欠你一份礼物的,”伤风说,“不仅是因为你是我的教子,更是因为你已经是我的妻子了。我看我只能用余下的一生来偿还你了。”

原本詹姆国王得知自己多年生死未卜的老友归来经历了如此种种艰辛,激动得红了眼眶,早就丢下了他的宝剑。可是,听到他最心爱的小王子已经嫁给了这个人,他一下又把宝剑举起来了。

“我绝不会!”他大喊道,“这是对我的挑战、对我的掠夺!如果你像从前那样不是一个懦夫,就来应战吧!让我的剑叫你明白,我的老朋友,你完全就是痴心妄想!”

伤风于是被松了绑,从绞刑台上走下来,拾起了国王丢向他的另一把剑。

“你敢承诺吗,我的朋友?”他高声喊道,“如果我胜利了,你就不会阻挠你的心爱的王子选择他未来的幸福!”

“西里斯·布莱克,你真是一个禽兽!”詹姆国王说,“你怎么敢对我十二岁的孩子下手,还说出这样不知廉耻的话?不过好吧,如果你真能在剑术上赢过我,那我倒会考虑考虑——只是容我提醒你,这个国家还从来没有人做到过这件事!”

他们互相行礼,剑尖瞄准对方,便激烈地打斗起来,打得不分上下、令人心惊胆战。群众们都屏住了呼吸,围观这场绝无仅有的精彩对战。

哈利王子非常担忧,想要阻止这两个怒火冲天的男人。可是莉莉王后却说没有这个必要。“我想我们已经能预见结局了!”她说。

诚然,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巫,虽然没有预言的能力,可是她预见的事情也几乎没有出过错。这次也是一样。就在这场决斗断断续续地持续了三天后,国民们惊讶地目睹,他们英武骁勇、战无不胜的国王,以一胜二败的局面输给了他的昔日好友。

詹姆国王跌坐在地上,没有理会好友向他伸来的手,神情愤怒又挫败,就像一只被抢走了蛋的斗鸡。可是当小王子上前扑进他怀里,亲吻他的脸颊后,他的表情又一次变了。

“好吧!”国王说,“只要你幸福,我什么都愿意。”

 

这场前所未有的盛大婚礼和决斗同样持续了整整三天。王国里所有的劳作都搁置了,任何一位农民、木工或园丁,都可以放下忙碌的活儿,到王宫前的广场上来参加婚宴;所有的店铺都歇业了,除了糖果店的老板,他们在橱窗里摆满了大只的巧克力蛙,在每只巧克力蛙身上都系上代表喜庆的蝴蝶结;每棵树和每只路灯都挂上了彩带球,郁金香、铃兰、石楠等等一切美丽新鲜的鲜花铺满了大半个广场,广场中心,两幢楼高的大喷泉里都是馥郁的香水气味,乐队和人群载歌载舞,日夜不停,就是在天堂也看不到这么快乐的景象。

婚礼上最后一个出现的宾客让所有人都意料不到。当新郎从国王手中牵过新娘的手,挽着他的手臂向前走时,他们看见一只通体乌黑的巨大动物站在他们跟前。它灰色的眼睛依然像在黑夜中一样闪闪发亮,用骄傲又庄严的姿态祝福着这对新人。

“我再也不用潜匿在黑夜中了。”大脚板说,“因为你找到了你的名字,你的困苦也已经到了尽头,往后你的生命将因为你身边这个人而充满快乐和自由。这个国度再也不会有邪恶的魔法、恶毒的诅咒,因此,只要你们愿意,我就可以来到阳光下,和你们永远站在一起。”

于是,新郎把这条巨犬抱到了游行的马车上,让他与鲜艳缤纷的花簇和礼炮待在一起。马车暂别国王与王后,载着巨犬和这对幸福的新人,在欢呼声中游行,直到他们受到国度里每一个人的祝福。当人们向这对夫妻丢出花束、糖果和礼炮时,巨犬就坐在新人们的身旁,它的脖子上挂着英雄才配拥有的勋章,始终昂首挺胸,眼睛睁得很大很大、炯炯发亮;比它面对浩瀚的军队、丰盛的晚宴珍馐时都要更加亮。

 

(完)

 

彩蛋1:

特里劳妮:爬过西边的第七个山谷,跨过第七条小溪,在第七颗老枞树前的平原前……

狗:懂了,我要找的是七个小矮人。

特里劳妮:?

 

彩蛋2:

西里斯:魔镜魔镜告诉我,谁……

镜子:是的,我找到了,请看镜子里的人,他就是你命中注定的妻子!

西里斯:!